區塊鏈本身是一個技術支援手段,無法投資,但是衍生出了數字貨幣,可以進行買漲買跌賺差價的操作。
如果要買賣數字貨幣可以在國外的外匯交易商開戶,因為國內沒有數字貨幣交易平臺,所以如果出現在國內的數字貨幣交易平臺多半都是黑平臺;當然在開戶的時候也要識別交易商是否正規,有沒有所在國監管的金融牌照。開戶完成入金之後就可以選擇購買數字貨幣,例如:BTCUSD,比特幣兌美元,數字貨幣產量少波動大風險極高,無規律可循,謹慎投資。
區塊鏈本身是一個技術支援手段,無法投資,但是衍生出了數字貨幣,可以進行買漲買跌賺差價的操作。
如果要買賣數字貨幣可以在國外的外匯交易商開戶,因為國內沒有數字貨幣交易平臺,所以如果出現在國內的數字貨幣交易平臺多半都是黑平臺;當然在開戶的時候也要識別交易商是否正規,有沒有所在國監管的金融牌照。開戶完成入金之後就可以選擇購買數字貨幣,例如:BTCUSD,比特幣兌美元,數字貨幣產量少波動大風險極高,無規律可循,謹慎投資。
區塊鏈投資本身並不違法,但由於其價格形成機制不透明,容易讓投資者造成巨大損失,同時缺乏監管,有可能成為騙局。區塊鏈投資在法律上沒有具體規定,根據罪刑法定原則,其本身不違法,但不排除其作為監管之外的貨幣,被少數詐騙分子及非法集資分子利用,作為違法犯罪和洗錢的工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條
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
第十三條
一切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國家、顛覆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破壞社會秩序和經濟秩序,侵犯國有財產或者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以及其他危害社會的行為,依照法律應當受刑罰處罰的,都是犯罪,但是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
1、炒幣。現在的炒幣方式有2種,就是像炒股一樣,低價買入高價賣出,中間的買賣差價就是你的盈利;還有一種是買賣虛擬幣的貨幣對,只用看漲看跌,看對方向就能賺,而且盈利額不是按照買賣差價算的,每筆交易是固定的收益率,最高是93%。舉個例子,你用100元去交易一筆“比特幣/萊特幣”,方向是看漲,結果真的漲了,你就能得到100元x93%=93元的純盈利。
2、當礦工或“搬運”工。礦工就是你要自己去挖礦,挖到的幣就是你的,你可以拿去買;但是挖礦前期投入大,需要買礦機之類的,不僅費電且挖到的幣的數量也不敢保證。當搬運工就是去某兩個允許互相轉幣和交易的平臺註冊賬戶,在低價的平臺買入錢幣,再轉到高價的平臺去賣,俗稱薅羊毛。當想要薅到很多羊毛還是比較難的,畢竟正規幣種的市場價格基本都是一致的,你很難找到合適的薅羊毛機會;經常價格不一樣的幣種,基本上都是不正規的幣,去搬運那些幣大多數都落到被薅的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