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賬,指會計進行賬務處理的過程。從開始記賬入冊直到結算的全過程以及其中的環節都叫做賬,是指會計進行賬務處理的過程,一般從開始填制憑證到編制報表結束的整個過程,也稱會計實務。
個人獨資企業不是獨立法人,不用交企業所得稅,但企業的利潤最終要和企業所有者的其他收入一起來交個人所得稅。但如果企業員工的收入超過了一定數額需要交個人所得稅的話,企業是法定的代扣代繳義務人,需要從員工薪酬中代扣所得稅,並代員工繳納所得稅。
個人獨資企業債務要投資人承擔。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對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無限責任是指個人獨資企業的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時,投資人以個人的其他財產清償,直至全部清償。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63條,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於股東自己的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一)投資人為一個自然人;
(二)有合法的企業名稱;
(三)有投資人申報的出資;
(四)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
(五)有必要的從業人員。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第二條,本法所稱個人獨資企業,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由一個自然人投資,財產為投資人個人所有,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的經營實體。
1、投資人數和企業財產歸屬形式不同。個人獨資企業是一個自然人進行的投資,是一個人的行為,企業財產為投資人個人所擁有;合夥企業則不是單個人的行為,它必須由2人以上的合夥人設立,聯合經營,企業財產由合夥人共同所有,並由全體合夥人共同管理和使用。
2、責任承擔不同。個人獨資企業是一個投資人投資,財產和利潤歸 ...
1、個人獨資企業,簡稱獨資企業,是指由一個自然人投資,全部資產為投資人所有的營利性經濟組織。其典型特徵是個人出資、個人經營、個人自負盈虧和自擔風險。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的經濟實體。
2、獨資企業是指個人出資經營、歸個人所有和控制、由個人承擔經營風險和享有全部經營收益的企業。自然人企 ...
個人獨資企業個人所得稅的徵收方式是: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關於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投資者徵收個人所得稅的規定的通知》第四條規定:“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餘額,作為投資者個人的生產經營所得,比照個人所得稅法的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應稅專案 ...
設立個人獨資企業應具備以下條件:
投資人為一個自然人。該自然人應當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有合法的企業名稱。個人獨資企業的名稱應當與其責任形式及從事的營業相符合,只准使用一個名稱,並不得在名稱中使用“有限”、“有限責任”、“公司”等字樣。有投資人申報的出資。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有 ...
個人獨資企業的缺點是難以籌集大量資金,投資者風險大,企業連續性差,缺乏企業管理等。 個人獨資企業缺點: 1.難以籌集大量資金。因為一個人的資金終歸有限,以個人名義借貸款難度也較大。因此,獨資企業限制了企業的擴充套件和大規模經營。財務有限,企業的全部家當就是個人資產,財務有限,很難有大的發展。 2.投資者風 ...
1、適用法律不同,個人獨資企業依照《個人獨資企業法》設立,個體工商戶按照《民法通則》和《城鎮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等規定設立。
2、個人獨資企業只能由個人出資設立,而個體工商戶既可以由一個自然人設立,也可以由家庭出資設立。
3、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只有在企業設立 ...
個人獨資企業設立分支機構的方式如下:
個人獨資企業的分支機構是指獨資企業在住所地以外設立的從事業務活動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是個人獨資企業的一部分,其產生的民事責任應由個人獨資企業承擔。由於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對個人獨資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責任,所以個人獨資企業分支機構的民事責任實際上還是由投資人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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