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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殘鑑定申請書什麼時候交

傷殘鑑定申請書什麼時候交

  傷殘鑑定申請書應在病情穩定,可以到法院起訴並申請傷殘鑑定時提交。《司法鑑定程式通則》第十三條規定,司法鑑定機構應當自收到委託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對於複雜、疑難或者特殊鑑定事項的委託,司法鑑定機構可以與委託人協商決定受理的時間。

傷殘鑑定申請書內容

  1、xx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本人是xxx(用工單位)的員工,身份證號碼:xxxx。於x年x月x日因工負傷。經治療並醫療終結後,現申請勞動能力鑑定,請給予辦理。

  2、申請人(簽名):xxx,x年x月x日。

  3、單位意見:xxx,單位蓋章:。

個人申請傷殘鑑定去哪裡

  根據我國司法鑑定程式通則,個人申請傷殘鑑定可以去當地的司法鑑定中心申請,也可以去有司法鑑定資格的醫院申請。司法鑑定機構統一受理司法鑑定的委託,委託人需要出具鑑定委託書、身份證明以及用於鑑定的材料,包括檢材和鑑定材料。司法鑑定是指在訴訟活動中鑑定人運用科學技術或者專門知識對訴訟涉及的專門性問題進行鑑別和判斷並提供鑑定意見的活動。

  法律依據:《司法鑑定程式通則》第十二條,委託人委託鑑定的,應當向司法鑑定機構提供真實、完整、充分的鑑定材料,並對鑑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司法鑑定機構應當核對並記錄鑑定材料的名稱、種類、數量、性狀、儲存狀況、收到時間等。訴訟當事人對鑑定材料有異議的,應當向委託人提出。本通則所稱鑑定材料包括生物檢材和非生物檢材、比對樣本材料以及其他與鑑定事項有關的鑑定資料。


去做傷殘鑑定要帶什麼

  交通事故傷殘鑑定所需的資料:   1、入院記錄;   2、出院記錄;   3、出院小結;   4、病歷本;   5、疾病診斷證明書;   6、損傷初期和治療終結後的X片、CT及診斷報告;   7、交通事故認定書;   8、交通事故傷者身份證或戶口本;   9、傷殘鑑定委託書(若對治療尚未終結或者出院的傷者 ...

傷殘鑑定賠償基數

  1、在工傷保險條例中的傷殘賠償基數是指個人工資:即——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   2、本人工資高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

交通事故傷殘鑑定什麼時候完成

  在交通事故中受傷致殘的當事人,在醫院治療終結出院後,就可以進行傷殘鑑定了,如果有內固定物的,就必須要等到內固定物取出來,恢復後再進行傷殘鑑定。如果在治療終結前進行鑑定,這個時候治療還沒有終結,對於將來治療終結後,當事人是否會留下一定的傷害,是否能夠完好如初,還無法判斷,依據此時當事人的傷情做出的評價是不客 ...

交通傷殘鑑定去哪裡做

  交通事故或者其他人身損害,可向當地司法鑑定中心申請傷殘鑑定。一般市級司法局下設司法鑑定中心。   傷殘程度鑑定的臨床法醫鑑定專案有:   1、損傷程度鑑定。即輕傷、重傷、輕微傷鑑定或稱傷情鑑定。   2、傷殘程度鑑定。包括I級傷殘至十級傷殘。   3、因果關係鑑定。指損傷與疾病的關係鑑定。   4、醫療糾 ...

出院一個月後能做傷殘鑑定

  申請工傷勞動能力鑑定鑑定的時間是在確認為工傷後,根據治療情況傷情穩定後,就可以馬上申請能力鑑定鑑定鑑定。一般情況下是工傷認定後馬上就做,但是如果勞動者的傷情穩定還沒有穩定,那麼就要等到傷情穩定後再申請。如果傷情沒有穩定就申請勞動能力鑑定,要麼是勞動能力鑑定機構不受理,要麼是勞動鑑定機構也不會出具鑑定結論。 ...

工傷傷殘鑑定費用誰負責

  因工負傷、患職業病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鑑定費用,由用人單位支付。   因病、非因工負傷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鑑定費用,由被鑑定人所在單位申請的,鑑定費用由被鑑定人所在單位支付;由被鑑定人申請的,鑑定費用由被鑑定人在申請時預付,如經鑑定結論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及以上的,鑑定費用應由被鑑定人所在單位負擔。   沒有單位的 ...

傷殘鑑定怎麼進行

  首先申請傷殘鑑定的人需要提交申請,由評定部門檢視屬於什麼範圍的內容,然後加以評定,看看屬於什麼等級範圍,最後得出評定結論,出具評定書。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這是我國相關法律對於勞動能力鑑定的相關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