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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訴抗辯權行使條件有哪些

先訴抗辯權行使條件有哪些

  先行抗辯權行使的條件包括:

  1、債權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

  2、債務人進入破產程式;

  3、保證人拋棄先訴抗辯權。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六十七條,當事人互負債務,有先後履行順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後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後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要求。

行使可抗辯權的條件有哪些

  行使可抗辯權的條件包括:

  1、當事人基於同一雙務合同互負債務。

  2、當事人履行有先後的順序。

  3、須有先履行合同債務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債務或者履行合同債務不符合約定。

  4、須為先履行一方當事人應當先履行的債務是可以履行的。

  【法律依據】

  《擔保法》第二十條第二款對抗辯權做了明確的規定,“抗辯權是指債權人行使債權時,債務人根據法定事由,對抗債權人行使請求權的權利。

先訴抗辯權適用條件

  先訴抗辯權的條件包括:

  (一)先訴抗辯權的適用範圍是一般保證。

  先抗辯權是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對抗債權人請求權的權利,因為連帶責任保證的性質使得債務人和保證人對主債務的履行無先後順序之分,保證人在訂立保證合同時同意負連帶責任,就意味著它賦予債權人以請求履行債務時的選擇權,即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時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保證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二)先訴抗辯權適用的時間條件是: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仲裁,並就主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

  【法律依據】

  我國《擔保法》第十七條第二款確立了一般保證人的先訴抗辯權,該條款規定:“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不安抗辯成立條件哪些

  不安抗辯權,是指在有先後履行順序的雙務合同中,應先履行義務的一方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有難以給付之虞時,在對方當事人未履行合用合同履行提供擔保之前,有暫時中止履行合同的權利。   (一)雙方當事人因同一雙務合同而互負債務。   (二)後給付義務人的履行能力明顯降低,有不能為對待給付的現實危險。   (三 ...

合同法不安抗辯使用條件哪些

  合同法不安抗辯權使用條件有:   (一)雙方當事人因同一雙務合同而互負債務;   (二)後給付義務人的履行能力明顯降低,有不能為對待給付的現實危險。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六十八條,應當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 ...

抗辯行使條件哪些

  先行抗辯權行使的條件包括:   1、債權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   2、債務人進入破產程式。   3、保證人拋棄先訴抗辯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十七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一般保證的保證 ...

抗辯喪失的情形哪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十七條規定:先訴抗辯權的喪失的情形有:   1、債務人住所發生變化,致使債權人無法找到債務人並要求其履行債務。   2、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行程式的。在破產程式中,債務人的財產會被依法凍結,債權人的債權一併列入破產債權,因破產債權往往不能得到全部清償,此種情況下 ...

抗辯的法律保障是什麼

  先訴抗辯權的法律保障具體如下:1、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屆滿之日起六個月。2、一般保證中,主債務訴訟時效中斷,保證債務訴訟時效中斷,主債務訴訟時效中止的,保證債務訴訟時效同時中止。【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 ...

保證人可以自動放棄抗辯

  保證人可以自動放棄先訴抗辯權,先訴抗辯權是保證人的權利,放棄自己的權利是自己的選擇,當保證人主動履行保證債務的時候,是可以自動放棄先訴抗辯權的。   【法律依據】   根據《擔保法》第二十條,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享有債務人的抗辯權。債務人放棄對債務的抗辯權的,保證人仍有權抗辯。抗辯權是指債權人行 ...

放棄抗辯的後果是怎麼樣的

  保證人放棄先訴抗辯權可能會導致債權人會直接對保證人提出債務償還的請求。   《擔保法》第十七條規定,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有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