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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不安抗辯權使用條件有哪些

合同法不安抗辯權使用條件有哪些

  合同法不安抗辯權使用條件有:

  (一)雙方當事人因同一雙務合同而互負債務;

  (二)後給付義務人的履行能力明顯降低,有不能為對待給付的現實危險。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六十八條,應當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二)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三)喪失商業信譽;

  (四)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

  當事人沒有確切證據中止履行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債權人行使代位權條件有哪些

  債權人的代位權的成立,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的債務必須是依法成立的合法的債權債務關係;

  二、債務人須享有對於第三人的債權或返還請求權等現實的權利;

  三、必須是債務人怠於行使債權人到期的債權;

  四、債務人怠於行使債務的行為給債權人造成損害。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十一條,債權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條的規定提起代位權訴訟,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債權人對債務人的債權合法;

  (二)債務人怠於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

  (三)債務人的債權已到期;

  (四)債務人的債權不是專屬於債務人自身的債權。

民法中的抗辯權都有哪些

  民法中的抗辯權有:

  1、同時履行抗辯權;

  2、先履行抗辯權;

  當事人互負債務,有先後履行順序,先履行一方示履行的,後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時,後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要求。

  3、不安抗辯權;

  不安抗辯權的行使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為中止履行。第二階段為解除合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六十六條規定:當事人互負債務,沒有先後履行順序的,應當同時履行。一方在對方履行之前有權拒絕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對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時,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要求。


不安抗辯成立條件哪些

  不安抗辯權,是指在有先後履行順序的雙務合同中,應先履行義務的一方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有難以給付之虞時,在對方當事人未履行合用合同履行提供擔保之前,有暫時中止履行合同的權利。   (一)雙方當事人因同一雙務合同而互負債務。   (二)後給付義務人的履行能力明顯降低,有不能為對待給付的現實危險。   (三 ...

不安抗辯的法律效力哪些

  不安抗辯權的法律效力分為第一次效力和第二次效力,具體內容為:   (1)先履行方可中止履行合同,但應通知對方,並給對方一合理期限,使其恢復履行能力或提供適當的擔保。   (2)在合理期限內,後履行方未提供擔保且未恢復履行能力而要求對方履行的,先履行方可以拒絕。   (3)在合理期限內,後履行方提供擔保或恢 ...

行使可抗辯條件哪些

  行使可抗辯權的條件包括:   1、當事人基於同一雙務合同互負債務。   2、當事人履行有先後的順序。   3、須有先履行合同債務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債務或者履行合同債務不符合約定。   4、須為先履行一方當事人應當先履行的債務是可以履行的。   【法律依據】   《擔保法》第二十條第二款對抗辯權做了明確的 ...

同時履行抗辯的適用條件哪些

  同時履行抗辯權,是指雙務合同的當事人應同時履行義務的,一方在對方未履行前,有權拒絕對方請求自己履行合同的權利。   同時履行抗辯權的適用條件為:   (1)由同一雙務合同產生的互負債務,且雙方債務有對價關係。   (2)債務同時到期,可以同時履行;雙方的對等給付是可能履行的義務。   (3)當事人一方的履 ...

先訴抗辯的行使條件哪些

  先行抗辯權行使的條件包括:   1、債權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   2、債務人進入破產程式。   3、保證人拋棄先訴抗辯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十七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一般保證的保證 ...

先訴抗辯行使條件哪些

  先行抗辯權行使的條件包括:   1、債權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   2、債務人進入破產程式;   3、保證人拋棄先訴抗辯權。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六十七條,當事人互負債務,有先後履行順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後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 ...

不安抗辯的法律規定哪些

  我國的《合同法》第六十八條規定,應當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二)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三)喪失商業信譽;   (四)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