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房產稅免徵房產稅,如果是用於出租的房產則不屬於免稅範圍。
2、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房產免徵房產稅,其中不包括工廠、商店、招待所等房產。
3、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蹟自用的房產免徵房產稅,個人所有非營業用的房產免徵房產稅。
4、老年服務機構自用的房產、損壞不堪使用的房屋和危險房屋納稅人因房屋大修導致連續停用半年以上的都屬於免稅房產。
1、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房產稅免徵房產稅,如果是用於出租的房產則不屬於免稅範圍。
2、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房產免徵房產稅,其中不包括工廠、商店、招待所等房產。
3、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蹟自用的房產免徵房產稅,個人所有非營業用的房產免徵房產稅。
4、老年服務機構自用的房產、損壞不堪使用的房屋和危險房屋納稅人因房屋大修導致連續停用半年以上的都屬於免稅房產。
1、個人所得稅:銷售價*1%。首先普通住宅滿5年(含5年),且為賣方家庭僅有住房,免徵;非住宅(無年限制)按銷售價的1%徵收;轉讓受贈住房一律按差額的20%徵收;直系贈與,看老證,滿5年免徵。
2、營業稅:銷售價。普通住宅滿5年(含5年)免徵;普通住宅未滿5年,全額徵收;非普通住宅一定要滿5年,差額徵收;非普通住宅未滿5年,全徵
3、契稅。銷售價*1%,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宅,若買方不是僅有住房的按銷售價3%徵收;銷售價*1.5%,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以下普通住宅,若查實買方不是僅有住房的按銷售價3%徵收;銷售價*3%,(144平米以上含144平米)。
4、土地受益金:銷售價*0.5%,房改房徵收。
5、土地增值稅:銷售價*1%,普通住宅免徵;非普通住宅,全徵(無年限制)、“增值額”*30%徵收。
6、印花稅:銷售價。普通住宅類,暫免;贈與,非普通住宅,徵收(雙方各0.05%)。
合同無效是指不符合法律規定的要件的合同,不能產生合同的法律效力的合同是無效合同,民間借貸合同也存在無效的情形。
根據2015年《民間借貸司法解釋》明確規定了四種具體情形:
(1)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又高利轉貸給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
(2)以向其他企業借貸或者向本單位職工集資取得的資金又轉貸給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
(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借款人借款用於違法犯罪活動仍然提供借款的;
(4)違背社會公序良俗的。當然,如果民間借貸合同違反了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的效力性強制性規定也會被法院認定無效。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