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企業自行規定,符合企業的相關規定就可以。
年終獎是指每年度末企業給予員工不封頂的獎勵,是對一年來的工作業績的肯定。
年終獎的發放額度和形式一般由企業自己根據情況調整。好的年終獎辦法要有較好的考評指標、評價方法、發放規則等等相應的各項制度,可以有效激勵員工,增加企業凝聚力。
我是做人事工作的。
樓主詢問的“工作半年有年終獎”,要看企業內部的具體規定。每一家都不同。
一般企業在人事部都有具體日期規定,如“6月31日入職的員工,可以參與明年的年終獎評定和領取”。這樣,在5月15日入職的員工,可以領取年終獎,在9月20日入職的員工,不能領取年終獎。
所以樓主要看入職時間是否在可參與年終獎的評定時間內,實在不明白就問人事部。
1、對於獎金的分配與支付不受法律調整,執行各用人單位的獎勵制度。只要用人單位按制度執行,公平待人,退休前的應享獎金會予以支付,至於支付時間一般是堅持方便退休人員原則。
2、年終獎是指每年度末企業給予員工不封頂的獎勵,是對一年來的工作業績的肯定。年終獎的發放額度和形式一般由企業自己根據情況調整。好的年終獎辦法要有較好的考評指標、評價方法、發放規則等等相應的各項制度,可以有效激勵員工,增加企業凝聚力。
1、清朝皇帝的年終獎會賞賜荷包了。
2、據《嘯亭續錄》載:“乾嘉時期歲暮時諸王公大臣皆有賜予;御前大臣皆賜‘歲歲平安’荷包。”這賞賜的荷包裡究竟會裝著多少錢呢?歲末皇帝賜給蒙古親王的那對大荷包裡,一般裝有各色玉石八寶一份;小荷包四對,內裝金銀八寶各一份;又小荷包一個,內裝金銀錢四枚,金銀錁四枚,這也算 ...
多數情況下,年底離職也應獲得年終獎,按照在職時間的比例進行發放。但如果用人單位制定了詳盡、完善的獎金制度,明確規定離職人員不滿一週年的,沒有年終獎的話,那就沒有希望了。
此外有些單位會將部分工資以年終獎的形式發放,如果拒絕支付這種年終獎,相當於惡意欠薪,離職者不但可以向單位索要年終獎,而且還能要求加付 ...
1、簽訂合同完成之前弄清楚全部不懂的
有關收入、福利、休假、加班等方面,有問題的一定要提前問清楚,這個關係很大,如果入職後再辦離職,也很麻煩的。所以說不如一次性問清楚,好的公司肯定不會介意你問這麼多的,反而期望你問的越多,提出的建議越多。
2、證件不得被扣押,保證人身安全
證件之類的用人單位是 ...
1、古代官員也有年終獎。
2、宋代的文武百官的年終獎比較少,工資給得比較高,每年的冬至會給他們發年終獎,宰相級別的國家重臣,以及封王大臣等,只有5只羊,5石面、兩石米、兩罈子黃酒,跟東漢時期比起來真的是少得太少了,宋朝的一石是66公升,裝米大概是50公斤,面是30公斤,5石面才是150公斤,兩石米是1 ...
新員工入職一個月之內,用人單位是應當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內如果超過容一個月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
勞動者可以從第二個月開始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未籤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入職的第2個月開始,最多11個月),從勞動者離職開始算,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係,應當 ...
新員工一般按照法律規定,入職一個月之內,用人單位是應當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如果超過一個月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從第二個月開始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未籤勞動合同雙倍工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 ...
我國《勞動法》中,並沒有訂立勞動合同要提供所謂的擔保人或擔保單位的規定。在發生糾紛時,如何確定“勞動擔保合同”的效力、擔保人或擔保單位的責任就是問題的關鍵。我個人認為,一般而言,要求提供擔保單位的要求是對勞動者權利的侵犯,不符合勞動法保護勞動者合法權利的原則,“勞動擔保合同”是無效的。
更重要的是,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