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失控撞壞行駛車輛一般由公交公司賠償,符合保險理賠的可以申請保險賠償。
【法律依據】
《侵權責任法》第三十四條,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勞務派遣期間,被派遣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派遣的用工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勞務派遣單位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公交失控撞壞行駛車輛一般由公交公司賠償,符合保險理賠的可以申請保險賠償。
【法律依據】
《侵權責任法》第三十四條,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勞務派遣期間,被派遣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派遣的用工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勞務派遣單位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車輛被撞後貶值損失由事故責任方賠償。需要確定事故當事人的責任,根據責任承擔相應的賠償比例。
【法律並依據】《機動車車輛損失險保險條款》第十一條,下列損失、費用,本公司不負責賠償:
(一)自然磨損、電氣機械故障、朽蝕、腐蝕;
(二)輪胎或輪轂單獨損壞;
(三)高溫烘烤、人工直接供油造成的損失;
(四)受本車所載貨物撞擊、腐蝕、汙染造成的損失;
(五)非保險車輛本身的損失;
(六)保險車輛的貶值損失;
(七)非全車被盜搶,僅車上零部件或附屬裝置被盜搶造成的損失;
(八)承租人與保險車輛同時失蹤情形下發生的損失;
(九)因民事糾紛導致保險車輛被盜搶而發生的損失;
(十)因保險車輛不能使用導致的損失。
根據《供電營業規則》中規定,如因供電企業責任或不可抗力原因,致使計費電能表出現錯誤或發生源故障等,應由供電企業負責換表,費用由其承擔,如因其他原因引起的,例如過負荷燒壞電錶等,需由使用者負擔賠償費或修理費。另外,使用者對於燒壞的電能表不得自行處理,需立即通知供電企業。日常使用中發現電能表不能正常運轉、抄表中發現轉盤不轉、電能表本身問題。看玻璃窗裡面有沒有白、黃色斑痕及線圈絕緣燒損的異物。如果有,說明電能表已經燒壞。如發現電能表表尾燒焦,塑膠表蓋變形,表計運轉異常時,應檢查電源線是否發生故障。如果有,再檢查保險絲是否熔斷,如保險絲沒有熔斷,無疑是保險絲容量已超過電能表的額定電流值。當發現電能表異常運轉時,應檢視使用者是否使用大功率電器,或者負荷已超過電能表的額定容量,如果負荷超過電能表的額定容量,就有可能將電能表燒壞。當發現使用者的電能表不轉而電流線圈基本完好時,可用萬能表電阻擋測試電壓線圈,萬能表指標不動,證明電壓線圈燒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