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公務員考試中加分政策沒有統一規定。
關於退役軍人、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志願者和服務農村、三支一扶兩年以上的高校畢業生,定向職位除外,被授予全國公安機關一級英雄模範、全國公安機關二級英雄模範、全國特級優秀人民警察稱號和公安系統烈士的子女。少數民族考生等是否有加分政策,建議仔細檢視國家公務員考試職位表中職位說明或是報名時諮詢相關招錄單位,以相關招錄單位的說明為準。
國家公務員考試中加分政策沒有統一規定。
關於退役軍人、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志願者和服務農村、三支一扶兩年以上的高校畢業生,定向職位除外,被授予全國公安機關一級英雄模範、全國公安機關二級英雄模範、全國特級優秀人民警察稱號和公安系統烈士的子女。少數民族考生等是否有加分政策,建議仔細檢視國家公務員考試職位表中職位說明或是報名時諮詢相關招錄單位,以相關招錄單位的說明為準。
考研的加分政策有:
1、參加“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願者”等專案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應徵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後的考生,三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享受初試總分加10分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2、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專案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三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
3、享受少數民族政策考生,指工作單位在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範圍且為原單位委託培養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即雙少考生,不含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的考生,其複試基本分數線總分或單科可降低10分。
少數民族參加研究生考試的優惠政策簡介如下:
優惠物件:
報考地處二、三區招生單位,且畢業後在國務院公佈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就業的少數民族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考生;工作單位在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範圍,為原單位定向或委託培養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研究生考試初試加分政策:
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願者等專案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應徵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後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成績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專案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