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申請仲裁的內容具有群體性,比如公司不給交社保、不支付加班費、不給帶薪年假等,在仲裁同時建議到勞動監察部門舉報,會對公司造成較大壓力,可能迫使公司同意仲裁申請,賠付補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79條規定: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如果申請仲裁的內容具有群體性,比如公司不給交社保、不支付加班費、不給帶薪年假等,在仲裁同時建議到勞動監察部門舉報,會對公司造成較大壓力,可能迫使公司同意仲裁申請,賠付補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79條規定: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在勞動仲裁勝訴以後,如果公司不執行勞動仲裁,勞動者可以攜帶生效的勞動仲裁裁決書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2、勞動者向法院提交一份強制執行申請書,在向法院執行局申請強制執行以後,法院採取的措施包括查封財產,如凍結銀行賬號、車輛、房產等其他資產。3、執行費用一般由公司承擔。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條:下列勞動爭議,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不超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十二個月金額的爭議;(二)因執行國家的勞動標準在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等方面發生的爭議。第四十八條:勞動者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一,與申請人進行協商,尋求其撤回勞動仲裁申請。
第二,抓緊與現有員工補籤書面勞動合同,無法簽訂的,發出書面通知要求籤訂勞動合同。
第三,如果你們公司員工比較多的話,也確實發生了老員工也提出勞動仲裁的連鎖反應,你們可與地政府、勞動監察部門聯絡溝通,請求他們居間進行協調。
第四,對今後凡是新進的員工一律要求籤訂書面勞動合同。
第五,以上辦法確實無法解決的,那就要做好補償的準備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十條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到下列調解組織申請調解:
(一)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
(二)依法設立的基層人民調解組織;
(三)在鄉鎮、街道設立的具有勞動爭議調解職能的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