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勞動仲裁通知書後,在舉證期內提交證據,被申請人可以提交答辯狀,需要調解的可以及時聯絡仲裁員,不想調解的等待開庭傳票。
1、如果公司沒有與你們簽定勞動合同且未交納保險,你可以要求賠償和補償金。
2、拿到開庭通知書,離開庭時間就沒幾天了。
3、現階段應當收集能證明你與公司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計算公司應當賠償的數額。
4、你們可以要求單位支付未簽定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若主動離職的話,還可以要求賠償和補償。
收到勞動仲裁通知書後,在舉證期內提交證據,被申請人可以提交答辯狀,需要調解的可以及時聯絡仲裁員,不想調解的等待開庭傳票。
1、如果公司沒有與你們簽定勞動合同且未交納保險,你可以要求賠償和補償金。
2、拿到開庭通知書,離開庭時間就沒幾天了。
3、現階段應當收集能證明你與公司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計算公司應當賠償的數額。
4、你們可以要求單位支付未簽定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若主動離職的話,還可以要求賠償和補償。
第一,與申請人進行協商,尋求其撤回勞動仲裁申請。
第二,抓緊與現有員工補籤書面勞動合同,無法簽訂的,發出書面通知要求籤訂勞動合同。
第三,如果你們公司員工比較多的話,也確實發生了老員工也提出勞動仲裁的連鎖反應,你們可與地政府、勞動監察部門聯絡溝通,請求他們居間進行協調。
第四,對今後凡是新進的員工一律要求籤訂書面勞動合同。
第五,以上辦法確實無法解決的,那就要做好補償的準備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十條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到下列調解組織申請調解:
(一)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
(二)依法設立的基層人民調解組織;
(三)在鄉鎮、街道設立的具有勞動爭議調解職能的組織。
勞動仲裁部門的職能:
1、做好勞動爭議仲裁工作,處理用人單位因開除、除名、辭退職工和職工辭職、自動離職發生的爭議。
2、處理因執行國家有關工資、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的規定發生的爭議。
3、處理因履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而發生的爭議,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故意,指導街鎮勞動爭議調解工作。
4、做好本轄區企業、個體經濟組織和與之形成關係的勞動者,對雙方訂立的勞動合同進行鑑證。
5、負責本區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係的勞動者,對雙方訂立的勞動合同進行鑑證。
6、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