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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破產清算如何進行

公司法破產清算如何進行

  公司法破產清算的進行是:

  1、成立清算組。人民法院應當在宣告企業破產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接管破產企業,清算組應當由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士組成;

  2、清算組接管破產公司;

  3、分配破產財產,由清算組提出分配方案,在債權人會上討論透過;

  4、破產財產清算分配完畢,申請人民法院裁定破產終結,未得到清償的債權,不再進行清償;

  5、企業法人依法終止其民事行為能力,清算組向破產公司的原登記機關申請登出原公司登記。

  【法律依據】

  根據《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條,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發現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

破產清算的法定程式是怎樣進行的

  1、公司進行破產清算,可以由公司自己提起也可以由債權人提起,但必須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破產清算申請書,等待法院的審查受理。

  2、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後,由人民法院審查,在宣告破產之日起15日內成立清算組,企業正式進入破產程式。

  3、清算組成立以後,進駐破產企業,正式替代破產企業以其自身名義進行運作,對破產企業進行全面接管。

  4、通知破產企業的債權人申報債權,並召開第一次債權人會議。

  5、制定破產財產分配方案,提交債權人會議,對破產企業的債權債務進行清理清算。

  6、在破產企業的債權債務清理完畢後,制定破產清算報告,提交債權人會議和法院。

  7、法院審查後裁定終結破產程式。

  8、登出原破產企業的工商登記。

公司法破產不被清算指的是什麼

  公司法破產不被清算指的是:

  1、對於被申請人主要財產、賬冊、重要檔案等滅失:

  2、被申請人人員下落不明的強制清算案件,經向被申請人的股東、董事等直接責任人員釋明或採取罰款等民事制裁措施後,仍然無法清算或者無法全面清算;

  3、對於沒有任何財產、賬冊、重要檔案,被申請人人員下落不明的,應當以無法清算為由終結強制清算程式。

  《企業破產法》第二條規定,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並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依照本法規定清理債務。企業法人有前款規定情形,或者有明顯喪失清償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規定進行重整。


如何進行破產清算

  依《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公司破產清算的程式是:   一、成立清算組;   二、清算組接管破產公司;   三、破產財產分配;   四、清算終結;   五、登出登記。 ...

公司應該怎樣進行破產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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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產清算相關法律法規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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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產清算程式是怎麼樣的

  公司破產清算的程式如下:   1、通知、公告債權人。清算組成立後10日內通知債權人並予以公告。   2、申報債權。債權人應當在清算組成立之日起30日內,未收到通知的、自清算組公告之日起45日內申報債權。申報債權期間清算組不得對個別債權人清償債務。   3、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清算組在分別編制資產負債 ...

企業破產清算要停業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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