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清算的規定有:
根據《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規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而解散的,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人民法院應當受理該申請,並及時組織清算組進行清算。
關於清算的規定有:
根據《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規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而解散的,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人民法院應當受理該申請,並及時組織清算組進行清算。
律師代理破產清算內容有:代理或協助債權人或債務人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協助債權人或債務人參加債權人會議,參加和解與整頓。
[法律依據]
《破產法》第一百零七條規定,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規定宣告債務人破產的,應當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內送達債務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已知債權人,並予以公告。債務人被宣告破產後,債務人稱為破產人,債務人財產稱為破產財產,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時對債務人享有的債權稱為破產債權。
1、第一個是要成立清算小組。公司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15日內成立清算組。那麼清算組是幹什麼呢,是登記債權債務。
2、登記到債權債務之後,還要清理公司的這些財產,就是說也要做一個審計,委託這個審計機關做一個審計。
3、審計完之後這個要制定相應的清算方案,並且公佈清算方案,召集這個債權人和債務人在一起,他們要透過對這個會議的方式來表達他們的意見,最終來確定這個方案,這個清算小組不能私下去確定清算方案的。
4、第四、是清償債務。清償債務這個一般來講,這個勞動者的工資要優先清償,還有國家的稅費要優先清償,清償完債務之後,那麼公司的就是公告公司的宗旨了,就是登出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