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產清算的程式如下:
1、通知、公告債權人。清算組成立後10日內通知債權人並予以公告。
2、申報債權。債權人應當在清算組成立之日起30日內,未收到通知的、自清算組公告之日起45日內申報債權。申報債權期間清算組不得對個別債權人清償債務。
3、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清算組在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發現公司財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的,應當將清算事務移交人民法院並申請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產。
4、登報公告。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186條規定:“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其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
公司清算的程式:
(一)成立清算組;
(二)接管公司;
(三)清理公司財產;
(四)接管公司債務;
(五)設立清算帳戶;
(六)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申報債權,進行債權登記;
(七)處理與清算相關的公司未了結的業務,收取公司債權;
(八)參與公司的訴訟活動;
(九)處理公司財產;
(十)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十一)制定清算方案;
(十二)確認並實施清算方案;
(十三)提交清算報告;
(十四)辦理登出登記。
上市公司清算程式如下:
1、破產宣告;
2、破產公告與申報債權;
3、清算組織;
4、破產財產的界定;
5、破產債權;
6、債權人會議;
7、和解;
8、破產財產的處理與分配;
9、破產終結。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條,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發現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公司經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產後,清算組應當將清算事務移交給人民法院。
進入破產清算程式的方式是:
1、破產申請由債權人或債務人自向法院申請破產;
2、法院裁定受理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並宣告企業破產,企業由此正式進入破產程式;
3、成立清算組企業進入破產程式後,由人民法院自宣告之日起15日內成立清算組;
4、破產企業的全面接管清算組正式成立,並進駐破產企業;
...
家裝公司破產清算程式是:
1、無力清償到期債務的公司,其債權人或債務人向公司所在地法院提交破產申請;
2、進入破產程式後,由人民法院自宣告之日起15日內成立清算組;
3、清算組接管破產公司,對破產企業的財產進行管理、清理等;
4、分配破產財產,由清算組提出分配方案,在債權人會上討論透過,報 ...
1、根據《國務院關於國家行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印章管理的規定》第二十四條規定:“國家行政機關和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印章,如因單位撤銷、名稱改變或換用新印章而停止使用時,應及時送交印章制發機關封存或銷燬,或者按公安部會同有關部門另行制定的規定處理。”
2、按照《公司法》設立的公司,公司登出後, ...
破產清算的程式:
一、成立清算組
人民法院應當在宣告企業破產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接管破產企業,清算組應當由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士組成。
二、清算組接管破產公司
人民法院宣告企業破產後,破產企業由清算組接管,負責對破產企業的財產進行管理、清理、估價、處理、分配,代表破產企業參與民事活 ...
1、第一個是要成立清算小組。公司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15日內成立清算組。那麼清算組是幹什麼呢,是登記債權債務。
2、登記到債權債務之後,還要清理公司的這些財產,就是說也要做一個審計,委託這個審計機關做一個審計。
3、審計完之後這個要制定相應的清算方案,並且公佈清算方案,召集這個債權人和債務人在 ...
關於清算的規定有:
根據《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規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而解散的,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 ...
登出公司國、地稅登記證。公司主管工商局辦理。需資料:1、公司營業執照影印件。2、公司股東會決議(內容就是登出公司,成立清算小組)。3、公司原始檔案。4、到工商局領取表格
登報公告(登報45日後再去登出公司)。所需資料:1、公司營業執照影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分證影印件3、公告內容(XX公司,準備登出請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