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監事的法律責任:根據《公司法》第五十三條
監事會、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董事、高階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董事、高階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三)當董事、高階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階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四)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在董事會不履行本法規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
(五)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的規定,對董事、高階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七)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父母的權利義務有:1、在人身方面,有撫養的權利與義務、管理教育的權利和義務、法定代理;2、在財產方面,主要表現為對子女財產的管理;未成年人給他人造成的損失,父母必須承擔賠償責任。子女的權利義務有:未成年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當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在父母無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時,子女有義務給付贍養費,並且不因父母的婚姻關係變化而終止。子女有義務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後的生活。父母子女之間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規定:
第二十六條合夥人對執行合夥事務享有同等的權利。
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可以委託一個或者數個合夥人對外代表合夥企業,執行合夥事務。
第二十七條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二款規定委託一個或者數個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的,其他合夥人不再執行合夥事務。
第二十八條由一個或者數個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的,執行事務合夥人應當定期向其他合夥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夥企業的經營和財務狀況,其執行合夥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合夥企業,所產生的費用和虧損由合夥企業承擔。
第二十九條合夥人分別執行合夥事務的,執行事務合夥人可以對其他合夥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當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依照本法第三十條規定作出決定。
第三十條合夥人對合夥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按照合夥協議約定的表決辦法辦理。合夥協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實行合夥人一人一票並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透過的表決辦法。
監護人的權利和義務包括人身監護和財產監護兩個方面。對未成年人的人身監護,以教養、保護為目的。
對被宣告為無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以保障其本人及社會的安全,並促其恢復健康為目的。至於財產監護,監護人得依法管理被監護人的財產,代理被監護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法律依據】
《民法總則》第三十四條:監護人 ...
美國公民可以獲得的權利:
1、在美國,只要是成年的公民,都可獲得參政權,不管是出任政府官員還是美國總統都可以。除此之外享受在美國之外的任意國家,只要有美國領事館,均可前往尋求幫助。
2、作為母國,美國公民可以隨時進入美國領土,並能享受到美國所有的福利待遇。
3、對於入籍的移民來講,下一代出生即 ...
義務:
1、認真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
2、在生產、工作、學習和生活中起模範作用。
3、個人利益服從黨和人民的利益,多做貢獻。
4、執行黨的決定,積極完成黨的任務。
5、反對陽奉陰違的兩面派行為和一切陰謀詭計。
6、勇於揭露和糾正工作中的 ...
1、檢查公司財務。
2、對董事、高階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董事、高階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3、當董事、高階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階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4、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在董事會不履行本法規定的召集和 ...
權利:
1、獲得履行職責應具有的工作條件。
2、非因法定事由、非經法定程式,不被免職、降職、辭退或者處分。
3、獲得工資報酬、享受福利、保險待遇。
4、參加培訓。
5、對機關工作和領導人員提出批評和建議。
6、提出申訴和控告。
7、申請辭職。
8、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
...
會計權利是指會計法主體在會計活動中,依法具有為一定的行為或不為一定的行為以及要求他人為一定的行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資格。
會計權利內容有:
1、會計法主體可以依法作出一定的行為。舉例:國家財政部門有權制定會計制度,總會計師有權審批財務收支。
2、會計法主體可以依法不作出一定行為。舉例:會計機構、 ...
《勞動合同法》規定了勞動者有權利和義務有:
1、勞動者權利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
2、勞動者義務有: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