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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與勞動者解除合同怎麼賠償

公司與勞動者解除合同怎麼賠償

  如果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這裡所稱的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按應發工資計算。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公司與孕婦解除勞動合同怎麼賠償

  與孕婦解除勞動合同應該按照工作年限支付補償款,用懷孕女職工的工作年限乘以月工資計算得出。在懷孕期間是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違法解除需要支付賠償金。但是如果女職工經常無法按時完成工作,並耽誤公司工作進度的可以蒐集證據,進行面談,勸其自動選擇離職。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解除合同注意哪些問題

  1、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根據《關於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有關問題的覆函》勞辦發[1995]324號),書面通知既是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式,也是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勞動者違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的規定,而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可以不予辦理”指不予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

  2、並不是在任何情形下都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勞動法》第三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在試用期內的;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3、因違反規定或約定解除勞動合同而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損失。《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勞部發[1995]223號)中對勞動者應予賠償的損失作了具體規定:用人單位招收錄用其所支付的費用;用人單位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雙主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4、勞動者自動離職或不辭而別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應履行通知義務而未履行,自動離職或不辭而別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按《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承擔賠償責任。


單方面解除合同賠償標準是怎樣的

  單方面解除合同的賠償標準是:   1、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的數額不超過實際損失的百分之三十的,按其約定進行賠償;   2、數額過高或過低的,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或仲裁機構適當調整。   根據2021年實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 ...

解除合同賠償標準

  解除合同的賠償標準,法律並沒有做明確統一的規定。在合同由約定的情形下,按照合同約定賠償。沒有約定的,以造成的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根據2021年實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條的規定,履行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 ...

勞動者解除合同需要原件嗎

  勞動者解除合同不需要原件,勞動者和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 ...

公司不籤勞動合同賠償標準是多少

  公司不籤勞動合同賠償標準是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 ...

單方面解除合同賠償標準是什麼

  單方面解除合同標準是:首先需要了解經濟補償金的計算方式,經濟補償金是指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不是連續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而單位違法解除勞動者,單位需支付二倍“經濟補償金標準”的賠償金。 ...

過了試用期公司就能解除合同了嗎

  如果超過試用期,那麼根據原勞動部辦公廳對《關於如何確定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請示的覆函》的規定,企業就不能以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48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 ...

勞動者解除合同的條件有哪些

  勞動合同解除,是指在勞動合同有效成立以後,當解除的條件具備時,因當事人一方或雙方的意思表示,使勞動合同向將來消滅的行為。   勞動者解除合同的條件:   (1)一般情況下,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預告用人單位;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