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還未成立可以簽訂協議。公司成立前簽訂的合同是有效的,如公司最終未成立,則設立中的公司不具有民事主體和訴訟主體資格,但該民事行為是有效民事行為,由發起人享有權利與承擔義務。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79條,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承擔公司籌辦事務。發起人應當簽訂發起人協議,明確各自在公司設立過程中的權利和義務。
公司還未成立可以簽訂協議。公司成立前簽訂的合同是有效的,如公司最終未成立,則設立中的公司不具有民事主體和訴訟主體資格,但該民事行為是有效民事行為,由發起人享有權利與承擔義務。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79條,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承擔公司籌辦事務。發起人應當簽訂發起人協議,明確各自在公司設立過程中的權利和義務。
依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公司成立後解散登出是不用罰款的,公司登出前只需要償還欠下的債務,公司登出後,公告公司終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條,公司合併或者分立,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公司解散的,應當依法辦理公司登出登記;設立新公司的,應當依法辦理公司設立登記。
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第一百八十八條,公司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出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只能先開給個人,後期更換下。
會計上可以報銷,但建議換成公司抬頭的,
會計上可以據實入賬,但是不過所得稅上,要看下是否是公司的業務,最好是公司的抬頭。要是不能取得正式發票,先要看是否符合2018年28號文第九條,從個人手中或是無票的個體戶手中購買符合,可以沒有發票稅前列支,不符合彙算時候要全額調整。第九條企業在境內發生的支出專案屬於增值稅應稅專案(以下簡稱應稅專案”)的,對方為已辦理稅務登記的增值稅納稅人,其支出以發票(包括按照規定由稅務機關代開的發票)作為稅前扣除憑證;對方為依法無需辦理稅務登記的單位或者從事小額零星經營業務的個人,其支出以稅務機關代開的發票或者收款憑證及內部憑證作為稅前扣除憑證,收款憑證應載明收款單位名稱、個人姓名及身份證號、支出專案、收款金額等相關資訊。個人記得代扣代繳個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