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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債務人和擔保人的不同

共同債務人和擔保人有什麼不同

  共同借款人在債權債務義務上是同等的,共同還款人是第二還款來源,只有債務沒有權利,是主債務人之一,在第一債務人不能清償銀行債務時,銀行可直接向第二還款人追索債務。如果共同還款人也沒有能力清償能力了,在訴訟司法後,可追究借款擔保人的還款義務。第一債務人: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他們必須在借款合同書上共同借款人處簽字蓋手印,同借款人債權、債務、義務同等。

  法律依據:

  《擔保法》第十二條,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應當按照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份額,承擔保證責任。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債權人可以要求任何一個保證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保證人都負有擔保全部債權實現的義務。已經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有權向債務人追償,或者要求承擔連帶責任的其他保證人清償其應當承擔的份額。

共同債務人和擔保人的不同

  共同債務人也叫多數債務人,是指對債權人負擔為一定行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義務的債務人一方為兩人及兩人以上。可分為按份債務的多數債務人和連帶債務的多數債務人。按份債務的多數債務人各自按確定的份額分擔義務,各個債務人只就自己負擔的債務份額向債權人負履行債務的責任,對某一債務人發生效力的事項對其他債務人不發生影響。連帶債務的多數債務人共同負擔義務,相互間有連帶關係,在債務履行前,各債務人承擔的債務份額是不確定的,對某一個債務人發生效力的事項,對其他債務人同樣有效。擔保人是指與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擔保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共同債務人與擔保人主要是承擔責任的方式不同,共同債務人承擔的是共同償還債務責任;擔保人承擔的是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的擔保責任。

車貸共同還款人和擔保人的區別

  1、還款義務。共同擔保人:可以看成是第二債務人,和貸款人共同承擔還款義務,在貸款人無法償還車貸時,必須得還款,否則貸款人逾期,銀行是會直接向共同貸款人追債的,如果共同貸款人拒絕還款,也是會被銀行起訴的;擔保人:擔保人要不要給貸款人還款,這個得看是哪種型別的擔保人,如果是一般擔保人,可以不用還;如果是連帶責任擔保,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擔保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

  2、貸款人關係。共同還款人:指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公民,可以是直系親屬,如父母、子女、配偶,也可以是親朋好友;擔保人: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

  3、徵信記錄。共同還款人:不會上徵信,銀行會將共同借款人在系統中設定為關聯人,從個人徵信系統中,是查不到共同借款人有過貸款記錄;擔保人:會上徵信,查徵信報告可以看到為他人做擔保的記錄。


共同借款人和擔保人的區別是什麼

  1、共同借款人要承擔共同賠償責任,而擔保人是承擔擔保責任。擔保人是在貸款人無能力賠償的情況下,法院會依法強制執行擔保人。擔保分為兩種,一種是一般擔保,一種是連帶擔保。   2、負連帶擔保責任的擔保人,如果被擔保人不能償還債務,債權人不用啟動法律程式,可以直接要求連帶擔保人承擔債務。相反,如果是一般擔保,只 ...

哪些債務不能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下列債務不能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應由一方以個人財產清償:   (l)夫妻雙方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   (2)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資助與其沒有撫養義務的親朋所負的債務。   (3)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經營活動,其收入又未用於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四十一條:離婚 ...

怎麼才不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下列債務不能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應由一方以個人財產清償:   (一)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資助與其沒有撫養義務的親朋所負的債務。   (二)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經營活動,其收入確未用於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三)夫妻雙方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但以逃避債務為目的的除外。   (四)其他應由個人 ...

婚內經營性債務屬於共同債務

  在審判實踐中,對於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從事經營活動所引起的債務,應根據經營活動的合法性及案件的實際情況加以區別對待:   (1)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從事合法經營活動,造成虧損所引起的債務,不管是夫妻的一方經營,還是夫妻雙方共同經營,應認為是夫妻共同債務。   (2)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從事非法經營活 ...

婚前的欠債在婚後屬於共同債務

  一般情況下,婚前一方債務屬於個人債務,但是特殊情況下會進行轉化成為共同債務。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三條規定,債權人就一方婚前所負個人債務向債務人的配偶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但債權人能夠證明所負債務用於婚後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

賭博欠的債是夫妻共同債務

  不是,是個人債務。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11條闡明: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為了進行非法活動而借款的,其借貸關係不予保護。在我國法律法規所保護的權利義務關係當中,違法債權債務關係並不受我國法律保護。而賭債正是屬於違法債權債務範疇。與此同時,夫妻一方因賭博所負的債務,實際並未用 ...

同居期間共同債務怎麼認定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未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若干意見》第11條明確規定,“解除關係時,同居期間為生產、生活而形成的債權、債務關係,可按共同債權、債務處理”。那麼,同居期間一方以個人名義向他人借款,要認定為同居期間雙方的共同債務,必須有證據證明借款是用於同居雙方的生產、生活。根據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