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產權房買賣的條件即為該房屋所有共有產權人均同意此交易,也就是說是否可以賣要根據共有人來看。
首先按照那個約定自由的原則,如果說那共有產權房的所有的產權人他都同意賣,這個是沒違背這個法律規定的,這情況當然是可以賣的。
但是如果共有人有一部分不同意的,另外一部分擅自處分這個房子的,按照法律規定他是可能會導致合同無效的情形,比如說這個夫妻共有的財產只有配偶一方同意賣,或者一個家庭共有的財產,就有部分的家庭成員那個同意賣,其他人不知情的情況下,這種情況他可能會涉及到合同無效。合同同樣也會保護第三人,如果這個善意第三人已經支付了相應價款的情況下,那麼雖然有部分共有權人沒有同意,法院他仍然支援那個善意第三人取得這個房子的所有權。
共有產權房,是地方政府讓渡部分土地出讓收益,然後低價配售給符合條件的保障物件家庭所建的房屋。保障物件與地方政府簽訂合同,約定雙方的產權份額以及保障房將來上市交易的條件和所得價款的分配份額。
1、北京共有產權房買賣,需要連續住滿五年以上才可以交易,並且在同等條件下政府可以享有優先購買權。
2、共有產權房就是指政府與購房人各自持有一定比例的產權,然後整個房子的使用權政府會暫時讓與給自住的購房者。
3、購房者可向政府“贖回”產權,待房屋滿5年後才能上市,另外,政府是有優先購買權的。
1、共有產權房可以買賣。
2、共有產權房是指政府和買房人分別擁有被購買房屋的一定比例的房屋產權,然後政府會把自己手上的房屋產權暫時讓給買房人使用。買房人也可以向政府“贖回”自己房屋的產權,等到房屋滿五年以後就可以上市進行銷售,而且政府擁有優先購買這套房屋的權力。
3、共有產權房是可以買賣的,但是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才可以上市進行交易。按照我們國家的相關規定,當共有產權房的房產證時間滿5年後,才可以上市進行交易。
共有產權房是需要繳納房產稅的。共有產權住房,是指地方政府讓渡部分土地出讓收益,然後以較低的價格配售給符合條件的保障物件家庭;由保障物件家庭與地方政府簽訂合同,約定雙方的產權份額以及保障房將來上市交易的條件,以及所得價款的分配份額,而房屋產權可由政府和市民按一定比例持有。
共有產權住房規劃設計標準和戶型 ...
1、只要購房者退出已購的共有產權房就可以了,沒有退出共有產權房再買房的,不動產登記機構不予辦理網籤和權屬登記。
2、也就是說商品房和共有產權房兩者之間只能選擇其一不能共存。
3、家庭成員在本市實際居住,具有本市城鎮常住戶口連續滿3年,且在提出申請所在地的城鎮常住戶口連續滿2年。 ...
1、共有產權住房的房產證上會在產權欄上標註為共有產權,並註明個人的共有產權佔比。
2、共有產權住房通常是個人與政府、住房協會或其他社會非盈利機構按出資份額共同享有產權,隨著收入增加,可以逐步贖回產權,直到完全佔有。
3、共有產權住房的銷售價格,以低於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的價格為原則,在綜合考慮建設、 ...
所謂小產權房就是隻擁有房屋的使用權,沒有所有權。小產權房買賣合同是否有效,應該分情況討論。(一)合法小產權房的買賣合同有效。所謂合法的小產權房,指擁有宅基地使用權證,取得規劃許可、施工許可證,並辦理了房屋產權證的村民自住房。這類小產權房,具備合法的產權證明,法律規定可以在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之間轉讓。(二) ...
不可以。沒有產權證書的房產,公證處不給辦理公證手續。
【法律依據】
《公證法》第11條,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公證機構辦理下列公證事項:
(一)合同;
(二)繼承;
(三)委託、宣告、贈與、遺囑;
(四)財產分割;
(五)招標投標、拍賣;
(六)婚姻狀況、親屬 ...
小產權房買賣合同是不能公證的。
具體如下:
1、小產權房屋,也就是農村集體用地,是不充許上市交易的,只可在本村流通,這在我國是不合法的。
2、小產權房屋在我國是禁止買賣的,任何買賣小產權房屋的行為都是違法行為。
3、公證的目的是在於公證房屋買賣行為的合法有效性,對於國家命令禁止的行為是不會 ...
1、北京共有產權房屬政策性住房,購房人和政府各佔一部分的產權份額。
2、政府的產權份額不出讓,購房人不能購買政府的持有份額。
3、所以北京共有產權房不是商品房,而且不能轉變成商品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