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來說法律是不認同小產權房買賣的,不受法律保護的。以河北省為例,《關於加強小產權房清查整改工作的通知》提到對已辦理用地批准手續的新民居、村莊改造專案,大部分本集體組織村民使用,部分向社會出售的在建專案,對出售部分按照以其他方式非法轉讓土地處理,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所籤買賣合同無效。
2、小產權房”是一些村集體組織或者開發商打著新農村建設等名義出售的、建築在集體土地上的房屋,小產權房一般是集體土地建的房子,因房價相對低廉,對購房者有一定吸引力。但小產權房沒有土地證,沒有真正的產權,不受國家法律保護,不具有房屋的所有、轉讓、處分、收益等權利,且不能辦理房屋的產權過戶手續,所以購買小產權二手房的風險遠遠要比收益大得多。
1、一般來說法律是不認同小產權房買賣的,不受法律保護的。以河北省為例,《關於加強小產權房清查整改工作的通知》提到對已辦理用地批准手續的新民居、村莊改造專案,大部分本集體組織村民使用,部分向社會出售的在建專案,對出售部分按照以其他方式非法轉讓土地處理,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所籤買賣合同無效。
2、小產權房”是一些村集體組織或者開發商打著新農村建設等名義出售的、建築在集體土地上的房屋,小產權房一般是集體土地建的房子,因房價相對低廉,對購房者有一定吸引力。但小產權房沒有土地證,沒有真正的產權,不受國家法律保護,不具有房屋的所有、轉讓、處分、收益等權利,且不能辦理房屋的產權過戶手續,所以購買小產權二手房的風險遠遠要比收益大得多。
不可以。沒有產權證書的房產,公證處不給辦理公證手續。
【法律依據】
《公證法》第11條,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公證機構辦理下列公證事項:
(一)合同;
(二)繼承;
(三)委託、宣告、贈與、遺囑;
(四)財產分割;
(五)招標投標、拍賣;
(六)婚姻狀況、親屬關係、收養關係;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經歷、學歷、學位、職務、職稱、有無違法犯罪記錄;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證據;
(十)文書上的簽名、印鑑、日期,文書的副本、影印本與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自願申請辦理的其他公證事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公證的事項,有關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當向公證機構申請辦理公證。
小產權房買賣合同是不能公證的。
具體如下:
1、小產權房屋,也就是農村集體用地,是不充許上市交易的,只可在本村流通,這在我國是不合法的。
2、小產權房屋在我國是禁止買賣的,任何買賣小產權房屋的行為都是違法行為。
3、公證的目的是在於公證房屋買賣行為的合法有效性,對於國家命令禁止的行為是不會 ...
所謂小產權房就是隻擁有房屋的使用權,沒有所有權。小產權房買賣合同是否有效,應該分情況討論。(一)合法小產權房的買賣合同有效。所謂合法的小產權房,指擁有宅基地使用權證,取得規劃許可、施工許可證,並辦理了房屋產權證的村民自住房。這類小產權房,具備合法的產權證明,法律規定可以在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之間轉讓。(二) ...
小產權房不可以轉讓使用權。依據土地管理法的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農村宅基地屬集體經濟組織所有,村民對宅基地也只有享有使用權,農民將房屋賣給城市居民的買賣行為不能受到法律的認可與保護,也就不能辦理土地使用證、房產證、契稅證等合法手續。
所謂“小產權”是指在 ...
《關於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的若干意見》中明確指出小產權房不得登記發證,而銀行抵押貸款的前提條件是必須提供房產證明。眾所周知,小產權房因為國家不承認,也不予辦理登記手續,因此,小產權房是不可以在銀行進行抵押貸款的。 ...
1、小產權房的土地歸農村集體所有,這種房屋雖然可以居住使用,但不可出售轉讓。
2、它在建造後是沒有交出讓金等費用,也沒有國家房管部門頒發的房產證,由於沒有產權證。
3、因此這類房屋在流通轉讓方面,有許多的侷限。 ...
1、不能辦房產證,小產權房是沒有證的。
2、小產權房通常是指在中國農村和城市郊區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上建設的用於銷售的住房。
3、由於集體土地在使用權轉讓時並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因此這類住房無法得到由國家房管部門頒發的產權證,而是由鄉政府或村委會頒發,所以也稱鄉產權房。 ...
1、小產權房是指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
2、其產權證不是由國家房管部門頒發,而是由鄉政府或村政府頒發,也稱為“鄉產權房”。
3、一般情況下小產權房是不能上市交易的,購買存在很大風險,因此也不能貸款購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