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國家現階段存在以下三種小產權房:
(1)針對開發商的產權而言,將開發商的產權叫大產權,購房人的產權叫小產權;這種叫法是因為購房人的產權是由開發商一個產權分割來的;
(2)按房屋再轉讓時是否需要繳納土地出讓金來區分,不用再繳土地出讓金的叫大產權,要補繳土地出讓金的叫小產權;按這種解釋普通商品房就是大產權房,經濟適用房就是小產權房;
(3)按產權證的發證機關來區分,國家發產權證的叫大產權,國家不發產權證的,由鄉鎮政府頒發產權證書的叫小產權,又被稱為鄉產權。
第1、2類情形的小產權房,只要交足購房款,或轉讓時補繳土地出讓金就可以自由買賣。第3類情形小產權的法律屬性存在較大爭議,而且拿不到真正法律意義上的產權證。
法律依據: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條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但是,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依法取得建設用地的企業,因破產、兼併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權發生轉移的除外。
1、小產權房屋無法辦理產權證,所以沒有辦理需要的材料。
2、小產權房是指在農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其產權證不是由國家房管部門頒發的,而是由鄉政府或村委會頒發。
3、小產權房的流通轉讓存在很多的限制,因為小產權房只具備了普通商品房的使用性質,但不具備普通商品房的法律性質,其實並不是商品房,更不會有房產證。
1、小產權房沒有房產證。小產權房是指在農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其產權證不是由國家房管部門頒發,而是由鄉政府或村委會頒發。
2、小產權房的流通轉讓存在很多的限制,因為小產權房只具備了普通商品房的使用性質,但不具備普通商品房的法律性質,其實並不是商品房,更不會有房產證。
沒有。小產權房是指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其產權證不是由國家房管部門頒發,而是由鄉政府或村政府頒發,亦稱“鄉產權房”。“小產權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們在社會實踐中形成的一種約定俗成的稱謂,該類房沒有國家發放的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購房合同在國土房管局不會給予備案。所謂產權證亦 ...
首先小產權房交易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小產權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們在社會實踐中形成的一種約定俗成的稱謂。該類房沒有國家發放的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購房合同在國土房管局不會給予備案。所謂產權證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產權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農村宅基地屬集體所有,村民對宅基地只享有使用權 ...
通常來說,太原小產權房是可以購買的,並且風險也不是很大。購買小產權房主要分為以下兩種情況:
1、如果你買房的目的是自住,那麼風險並不大。首先,房子是蓋在村屬的土地上,土地歸所在村集體所有。因此,發生產權爭議的可能性非常之小。作為對該房產的準司法仲裁主體的村委會是承認你的產權的,如遇到拆遷,村委會將視你 ...
小產權房分為兩類,
一類是指農村宅基地上建的自用房屋,有鄉里的產權證,屬於合法建築;
小產權房沒有國家發放的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
購房的合同也不會在國土房管局裡備案,
國家嚴禁為小產權房辦理產權證,
所以小產權房也不存在需不需要交稅的問題。
法律依據: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 ...
小產權房無房產證,無法過戶。買小產權房的風險:
1、缺少“五證”;
2、拆遷難補償;
3、質量難保證;
4、小產權房不能抵押或者上市轉賣;
5、小產權房不能抵押貸款。
【法律依據】: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八條規定,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
(一)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 ...
一般來說“小產權房”是在集體土地上建起來的房子,並且按照現在的政策,政府一般是不支援的,並且能夠頒發這種房子的產權證只有鄉一級政府和村級才能頒發,因此做“鄉產權房”,又叫“小產權房”。鄉鎮政府發證的所謂小產權房產,實際上沒有真正的產權。這種房沒有國家發的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購房合同國土房管局也不會給予 ...
小產權房不受法律保護,不能落戶。
小產權房是指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其產權證不是由國家房管部門頒發,而是由鄉政府或村政府頒發,亦稱“鄉產權房”。“小產權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們在社會實踐中形成的一種約定俗成的稱謂。該類房沒有國家發放的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購房合同在國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