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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規定的時間是什麼

刑事拘留規定的時間是什麼

  刑事拘留規定的時間是一般的刑事拘留期為14天,一般從進到看守所算起。在14天內偵查機關要報檢察機關批准逮捕,其中檢察院核准的時間為7天,包含在14天內,延長期限的刑事拘留期為37天。

  【法律依據】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公安機關拘留人的時候,必須出示拘留證。

刑事拘留超期時間規定是否合理

  刑事拘留超期時間規定是不合理的。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九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被採取強制措施法定期限屆滿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予以釋放、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或者依法變更強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辯護人對於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採取強制措施法定期限屆滿的,有權要求解除強制措施。

刑事拘留羈押時間限制是多久

  刑事拘留最長期限為三十七天。

  【法律依據】

  我國《刑事訴訟法》第69條第一款規定: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說在拘留後的3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逮捕的時間可以延長1至4日;第二款規定: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逮捕的時間可以延長至30日。


刑訴法刑事拘留規定是什麼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二條,公安機關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四)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

刑事拘留訊問時間是多久

  刑事拘留後訊問犯罪嫌疑人的時間是: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八十六條規定,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應當在拘留後的二十四小時以內進行訊問。在發現不應當拘留的時候,必須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 ...

刑事案件立案時間規定

  刑事案件立案時間的規定有: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辦理經濟犯罪案件的若干規定》第十六條規定,公安機關接受行政執法機關移送的涉嫌經濟犯罪案件後,移送材料符合相關規定的,應當在三日以內進行審查並決定是否立案,至遲應當在十日以內作出決定。案情重大、疑難、複雜或者跨區域性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 ...

行政拘留複議時間規定是什麼

  行政拘留複議時間規定: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六十日內作出行政複議決定。行政拘留等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向當地政府或者上一級行政部門,如上一級公安局複議。   【法律依據】   《行政複議法》第三十一條,行政複議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六十日內作出行政複議決定;但是法律規定的行政複議期限少於六十日的除外。情況複 ...

拘留時間多久規定是什麼

  拘留的時間是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規定是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法律依據】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24條,對犯罪嫌疑人 ...

刑事拘留時間的起算是哪天

  刑事拘留時間的起算是從被抓的第二天開始起算,被抓的當天是不計算在期限內的。刑事拘留的最後一天若為節假日的話,此時也應當至期滿之日,而不能因為節假日延長。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五條,期間以時、日、月計算。期間開始的時和日不算在期間以內。法定期間不包括路途上的時間。上 ...

刑事訴訟法審訊時間規定是什麼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九十四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對於各自決定逮捕的人,公安機關對於經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須在逮捕後的二十四小時以內進行訊問。在發現不應當逮捕的時候,必須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