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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通知家屬嗎

刑事拘留通知家屬嗎

  拘留後,應當立即將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羈押,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除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以外,應當在拘留後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有礙偵查的情形消失以後,應當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五條

  公安機關拘留人的時候,必須出示拘留證。拘留後,應當立即將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羈押,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除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以外,應當在拘留後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有礙偵查的情形消失以後,應當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

無證駕駛拘留通知家屬嗎

  無證駕駛拘留通知家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64條規定,公安機關拘留人的時候,必須出示拘留證。拘留後,除有礙偵查或者無法通知的情形以外,應當把拘留的原因和羈押的處所,在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或者他的所在單位。

賣淫嫖娼被拘留會通知家屬嗎

  賣淫嫖娼被抓,或被處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治安拘留,並處五千元以下罰款,而且公安機關會通知賣淫嫖娼的家屬。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六條規定

  “賣淫、嫖娼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在公共場所拉客招嫖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刑事拘留家屬簽字

  可以不用。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公安機關拘留人的時候,必須出示拘留證。   拘留後,應當立即將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羈押,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除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以外,應當在拘留後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有礙偵查的情形消失以後 ...

拘留通知家屬

  拘留一般是會通知家屬的。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五條規定,公安機關拘留人的時候,必須出示拘留證。   拘留後,應當立即將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羈押,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除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以外,應當在拘留後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 ...

行政拘留10天通知家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第九十七條之規定:決定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應當及時通知被處罰人的家屬。根據《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式規定》第150條規定:公安機關作出行政拘留處罰的,應當及時將處罰情況和執行場所通知被處罰人家屬。被處罰人拒不提供家屬聯絡方式或者有其他無法通知情形的,公安機關可以不予通知,但 ...

行政拘留能不通知家屬

  行政拘留不可以不通知家屬。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十七條,公安機關應當向被處罰人宣告治安管理處罰決定書,並當場交付被處罰人;無法當場向被處罰人宣告的,應當在2日內送達被處罰人。決定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應當及時通知被處罰人的家屬。   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機關應當將決定書副 ...

看守所放人通知家屬

  1、看守所放人是不會提前通知家屬的,法律沒有這樣的規定。但是會提前一天通知被看守人員,被看守人員才能告知家屬,或者家屬自己詢問看守所。   2、《看守所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對於被依法釋放的人,看守所根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或者國家安全機關的釋放通知文書,辦理釋放手續。釋放被羈押人,發給釋放證明 ...

羈押犯人判刑會通知家屬

  羈押犯罪嫌疑人,除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以外,應當在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其家屬。   犯罪嫌疑人被人民法院判刑的,判決書會送達到當事人、公訴機關、代理人,不會通知家屬。   《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五條規定,公安機關拘留人的時候,必須出示拘留證。拘留後,應當立即將 ...

能延長刑事拘留審查期限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89條規定: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30日。在司法實踐中,執行規定時,能在三日內提請批准逮捕的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