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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不予立案理由有哪些

刑事案件不予立案理由有哪些

  刑事案件不予立案理由有:

  1、沒有犯罪事實:

  (1)危害社會的行為沒有發生;

  (2)危害社會的行為沒有達到犯罪程度,即沒有觸犯法律;

  (3)犯罪事實沒有證據證明;

  2、犯罪情節顯著輕微,依據《刑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具有《刑訴法》15條、130條規定情形,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的。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86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於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應當按照管轄範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應當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不予立案,並且將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請複議。

常見刑事案件收費事項都有哪些

  關於刑事案件律師收費標準,因為刑事案件是分階段收費的,偵查階段、審查起訴階段和審判階段,審判階段又分為一審階段和二審階段,所以在各個階段律師收費標準也是不一樣的。

  (一)律師對於刑事案件的收費標準是:

  1、偵查階段:2000-6000元一件。

  2、審查起訴階段:6000-16000元一件。

  3、審判階段:6000-33000元件。

  (二)二審、死刑複核、再審、申訴案件以及刑事自訴案件按照一審階段的收費標準收取律師服務費。

  (三)一個律師事務所代理一個案件的多個階段,自第二階段起酌減收費。

  (四)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的,按照民事訴訟案件收費標準收取律師服務費。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時涉及幾個罪名或者數起犯罪事實的,可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實分別計件收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八條,辯護律師在偵查期間可以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幫助;代理申訴、控告;申請變更強制措施;向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關情況,提出意見。

刑事訴訟法不予立案的情形有哪些

  刑事訴訟法不予立案的情形:

  《刑事訴訟法》第16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

  (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刑事立案條件哪些

  刑事立案條件如下:   1、有犯罪事實。也就是犯罪嫌疑人的行為已經觸犯了刑律,構成了犯罪。   2、嫌疑人事實的行為需要追究刑事責任。   3、案件屬於公安機關管轄。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112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於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應當按照管轄範圍,迅速進 ...

檢察機關刑事立案監督哪些內容

  檢察機關刑事立案監督的內容包括:   1、依法應當立案偵查的案件,公安機關是否立案偵查。公安機關經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案件,應立案偵查而不立案偵查的,檢察機關依法對此予以審查和監督。   2、公安機關對應當立案偵查的案件是否有管轄權,檢察機關透過立案監督發現和糾正公安機關越權立案的違法情形 ...

串通投標罪立案標準哪些

  串通投標罪,指投標者相互串通投標報價,損害招標人或者其他投標人利益,或者投標者與招標者串通投標,損害國家、集體、公民的合法權益,情節嚴重的行為。串通投標罪立案標準有: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經濟追訴標準的規定》的有關規定,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報價,或者投標人與招標人串通投標,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 ...

刑事案件申訴和控告什麼區別

  刑事案件中,申訴與控告的區別在於以下三點:   1、享有權利的主體不同。   2、提出的時間不同。   3、針對的物件不同。   但是,刑事訴訟中的申訴和控告的形式都可以是口頭的或者書面的。且申訴人就同一刑事案件只能提起一次申訴,並且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相關材料。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

拒絕收房的正當理由哪些

  根據法律規定與實務情形,律師認為,下列情形可以作為拒收的正當理由:   (一)房屋未經竣工驗收合格。   (二)交付時不具備《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三)道路、電梯、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訊等基礎生活設施不具備使用條件。   (四)建設單位變更商品房的戶型、朝向、結構形式、空間尺 ...

只有刑事案件予以立案偵查嗎

  只有刑事案件予以立案偵查,立案偵查算是立案,立案偵查是指公安機關以及檢察院自偵部門對已發生的犯罪為查明事實和真相對犯罪立案並依靠刑偵技術獲得證據查明真相的過程。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九條: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發現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 ...

刑事訴訟法延期條款具體哪些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八條,在法庭審判過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響審判進行的,可以延期審理:   (一)需要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物證,重新鑑定或者勘驗的;   (二)檢察人員發現提起公訴的案件需要補充偵查,提出建議的;   (三)由於申請回避而不能進行審判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