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罰執行必須遵循以下原則:
1、合法性原則;
2、懲罰與改造相結合、教育與勞動相結合的原則;
3、人道主義原則;
4、個別化原則;
5、效益性原則。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五條規定,刑罰的輕重,應當與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擔的刑事責任相適應。
刑罰執行必須遵循以下原則:
1、合法性原則;
2、懲罰與改造相結合、教育與勞動相結合的原則;
3、人道主義原則;
4、個別化原則;
5、效益性原則。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五條規定,刑罰的輕重,應當與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擔的刑事責任相適應。
刑事拘留要遵循以下的幾個程式:
1、人民檢察院拘留犯罪嫌疑人應首先審查拘留物件是否符合相關條件,是否可以用其他強制措施防止社會危害性發生。拘留犯罪嫌疑人由辦案人員提出意見,部門負責人稽核,檢察長決定。
2、人民檢察院作出拘留決定後交由公安機關執行,必要的時候,人民檢察院可以協助公安機關執行。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三條,公安機關在異地執行拘留、逮捕的時候,應當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機關,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機關應當予以配合。
3、對犯罪嫌疑人拘留後,人民檢察院應當把拘留的原因和羈押的處所,在24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或者他的所在單位。
1、“教書育人”是教師最基本的職責,即教師不僅要給學生傳授知識技能,更要教育學生做人,幫助學生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促進學生健康發展。
2、教育是培養人的活動,教師要對人進行全方面的培養,使受教育者在德、智、體等方面得到全面發展。
3、《教育法》明確提出“教育是履行教育職責的專業人員,承擔教書育人,培養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質的使命。”
4、教書育人是教師的神聖職責。社會主義教育就是要為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服務,培養優秀的建設者。教師處在教學第一線,只有盡力教書、盡心育人,才能完成歷史賦予的使命。
5、努力提升自己的政治、業務素質。“教育者必須先受教育”,積極透過參加培訓、向同事請教、觀摩及研討提升自身的綜合素質,達到承擔教書育人的基本要求。
6、增強自身的育人意識,寓育人於教學中。認真設計每個教學環節,從備課、講課、練習等都積極主動啟迪學生的上進心,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引導學生做課堂的主人。
7、為人師表,言傳身教。積極從“學品”“人品”“師品”三方面為學生樹立正面積極的榜樣,做到善於學習、尊重他人、愛護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