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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訴法第44條規定的是什麼

刑訴法第44條規定的是什麼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四十四條,辯護人或者其他任何人,不得幫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隱匿、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不得威脅、引誘證人作偽證以及進行其他干擾司法機關訴訟活動的行為。

  違反前款規定的,應當依法追究法律責任,辯護人涉嫌犯罪的,應當由辦理辯護人所承辦案件的偵查機關以外的偵查機關辦理。辯護人是律師的,應當及時通知其所在的律師事務所或者所屬的律師協會。

刑訴法第277條的規定是怎樣的

  妨害公務罪,又稱“阻礙執行公務罪”。是指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行為。

  刑訴法277條規定了妨礙公務罪及其量刑標準。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七條規定,【妨害公務罪】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依法執行代表職務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新刑訴法第73條意味著什麼

  新刑訴法第73條意味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未違反本法第七十一條規定的,取保候審結束的時候,憑解除取保候審的通知或者有關法律文書到銀行領取退還的保證金。

  【法律依據】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一條,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1、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2、住址、工作單位和聯絡方式發生變動的,在二十四小時以內向執行機關報告;

  3、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5、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合同法44

  第四十四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合同生效後,其效力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在當事人之間產生法律效力。一旦合同成立生效後,當事人應當依合同的規定,享受權利,承擔義務。當事人依法受合同的拘束,是合同的對內效力。當事人必須遵循合同的規定,依誠實信用的原則正確、完全地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 ...

檔案法規定履行哪些職責

  檔案法第七條規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的檔案機構依照檔案法第七條履行貫徹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方針政策,建立、健全本單位的檔案工作規章制度的職責。   檔案防護內容應包括外圍護結構的保溫、隔熱,溫溼度要求,防潮、防水、防日光及紫外線照射,防塵、防汙染、防有害生物和安全防範等。溫溼度要求應 ...

刑訴法245的內容是什麼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五條: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對查封、扣押、凍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財物及其孳息,應當妥善保管,以供核查,並製作清單,隨案移送。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用或者自行處理。對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應當及時返還。對違禁品或者不宜長期儲存的物品,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對作為證據使用的實 ...

勞動合同法18規定的是什麼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八條,勞動合同對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約定不明確,引發爭議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重新協商;協商不成的,適用集體合同規定;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報酬的,實行同工同酬;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條件等標準的,適用國家有關規定。 ...

我國合同法的規定了什麼

  第七條: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應當遵循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釋義:   第一,保護公序良俗原則:是現代民法一項重要的概念和法律原則。主要功能是在市場經濟中維護國家社會一般利益和一般道德觀念,在現代民法中具有至高無上的地位。   第二,合法原則:當事人訂立 ...

勞動合同法39規定是什麼

  《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 ...

勞動合同法47規定的是什麼

  勞動合同法第47條的規定有以下內容: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