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起訴到法院,勝訴拿到判決書後,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由執行庭開具協助執行公函,然後拿著判決書和公函到住房所屬房管部門申請辦理住房過戶手續。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119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可以。起訴到法院,勝訴拿到判決書後,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由執行庭開具協助執行公函,然後拿著判決書和公函到住房所屬房管部門申請辦理住房過戶手續。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119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不可以過戶。因為該房屋沒有房屋產權證,即沒有房屋所有權,不能任意的佔有、使用、收益與處分。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對於人民法院查封的房子,被執行人依然是房子的所有權人。但是是不能對房子的所有權進行處理的,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房地產,不得轉讓。如果人民法院發現了,可能會對處置人採取罰款、拘留等強制措施的。情節嚴重的,可能構成非法處置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罪。另外,房屋買賣必須辦理登記手續,被查封的房子買房人一定是無法辦理房屋過戶手續的。因為房產局已經接到法院的通知,絕對是不會也不敢給買房人辦理過戶手續的。
但是,在特定情況下是受讓人是可以獲得房屋所有權的,即被查封的房子需要法院拍賣所得或解封才能正常交易。
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