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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法院起訴離婚被告不去怎麼辦

法院起訴離婚被告不去應該怎麼辦

  我國法律規定,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三條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到法院起訴離婚被告不去怎麼辦

  另一方不到庭,一般不得適用缺席審理或判決,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

  因為離婚訴訟直接涉及當事人人身關係,夫妻雙方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是法院判決離婚與否的一項重要因素。而夫妻感情變化微妙,即便是有特別授權的訴訟代理人,也無法體會和準確地表達當事人在特定環境下的意志變化。因此,在雙方當事人不存在特殊情況下,都應出庭應訴。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二條規定,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思的以外,仍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

女方法院起訴離婚男方不同意咋辦

  如果是男方不同意離婚的情況下,女方要起訴離婚要注意收集感情破裂的證據;

  如家庭暴力的證據、包二奶的證據、感情不和分居的證據等等,透過證據說明兩人感情已無和好可能,法院在綜合考慮各種因素後,才會判決。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起訴離婚被告出庭怎麼辦

  根據人民法庭審理的諸多離婚中被告不到庭的情況,可分為兩大型別:   1、被告確因下落不明,無法通知其到庭;   2、被告有明確的地址,又通知了其本人,本人因種種原因不出庭應訴。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九條   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 ...

起訴離婚被告回來怎麼辦

  起訴離婚時,原告和被告一般都必須親自到庭。如果被告不出席,法院會公告對被告採取拘傳的措施。法院拘傳被告還是未到庭的,那麼法院會根據具體的情況按缺席判決。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規定,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

法院起訴離婚對方出現怎麼辦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09)一百零九條,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

起訴離婚被告到場的話怎麼辦

  離婚案件,法院開庭而被告故意不到庭的,法院可能會缺席判決。被告不出庭可能造成以下不利影響:1、若雙方有孩子的,不利於獲得孩子的撫養權;2、涉及財產分割的,法院可能僅根據原告提供的證據來判決財產的歸屬,對被告分割財產不利。 ...

二次起訴離婚被告出庭怎麼判

  一般來說當受案法院正常送達傳票後,對方當事人不出庭的,法院可再次傳喚,如經兩次以上正常傳喚程式,對方當事人無正當理由仍然拒不出席的,法院可以進行缺席審理並作出判決。並且缺席判決與對席判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次起訴離婚,被告不出庭應訴答辯的,但經人民法院依法查明的,當事人夫妻感情已經徹底破裂的,人民 ...

起訴離婚被告離怎麼辦

  起訴離婚後,另一方堅持不同意離婚的,並不會影響到法院的判決,如果離婚的理由充足的,法院會作出離婚的判決。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32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

法院起訴離婚一方同意

  一方不同意離婚,法院首先會調解。法院經過調解後發現,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並無和好可能時,法院就可以作出准予當事人離婚的判決。   如果沒有判決離婚,那麼沒有新的事實和理由,你只能在判決生效後6個月後再次起訴。第二次起訴一般都會判決離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