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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是什麼意思

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是什麼意思

  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意思是終身沒有以下的權利:

  1、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2、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自由的權利;

  3、擔任國家機關職務的權利;

  4、擔任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領導職務的權利。

  【法律依據】

  我國《刑法》第57條第1款規定:對於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應當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是什麼意思

  "死刑"是指公民因嚴重違反刑法而進行的處罰,"剝奪政治權利”是我國刑法規定的一種附加刑。

  對一些犯罪分子附加或單獨適用剝奪政治權利,主要原因有:

  1、對危害國家安全和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犯罪分子,主要是因為此類犯罪都是故意犯罪,主觀惡意強、社會危害極大;

  2、對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的的犯罪分子判處附加剝奪政治權利,可以防止他們被特赦或假釋後利用政治權利再從事犯罪活動;

  3、對一些嚴重的犯罪分子剝奪政治權利,可以防止他人代其行使某些政治權利,如以犯罪分子的名義發表宣言、著作等。

剝奪政治權利什麼意思

  剝奪政治權利是指依法剝奪犯罪分子一定期限內參加國家管理和政治活動權利的刑罰方法。

  政治權利包括擔任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領導職務的權利;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自由的權利;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法律依據】

  《刑法》第55條,剝奪政治權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條規定外,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判處管制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剝奪政治權利的期限與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時執行。


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嚴重嗎

  嚴重,剝奪政治權利是非常重要的刑罰制度,處罰程度深,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往往會失去相關的政治權利,無法參與相關的政治生活,嚴重影響個人的生活。對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剝奪政治權利。剝奪政治權利是一種資格刑,它以剝奪犯罪人的一定資格為內容。我國刑法中的剝奪政治權利,是以剝奪政治權利這種資格為內容 ...

如何認定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刑法》第五十七條規定,對於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應當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在死刑緩期執行減為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減為有期徒刑的時候,應當把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期限改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

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後還有選舉權嗎

  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後就已經喪失了選舉權。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五十四條規定,剝奪政治權利是剝奪下列權利:   (一)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自由的權利;   (三)擔任國家機關職務的權利;   (四)擔任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領導職務的權利。 ...

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能減為有期嗎

  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能減為有期。   《刑法》第五十七條規定,對於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應當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在死刑緩期執行減為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減為有期徒刑的時候,應當把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期限改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

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後果

  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適用物件是:判處死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應當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其法律後果是:終身沒有以下的權利:1.選舉權和被選舉權;2.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自由的權利;3.擔任國家機關職務的權利;4.擔任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領導職務的權利。   【法律依據】   《刑法》 ...

有期徒刑能否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有期徒刑不會被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五十六條規定:對於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分子應當附加剝奪政治權利;對於故意殺人、強姦、放火、爆炸、投毒、搶劫等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獨立適用剝奪政治權利的,依照本法分則的規定。 ...

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可以解除嗎

  被判處死刑(包括死緩)和無期徒刑的犯抄罪百分子,對該類犯罪分子應當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且刑期從判度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計算。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五十七條規定,對於被知判處死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應當剝奪政治權利道終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