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英雄是指維護國家領土、領海、領空主權完整,保障國家安全,維護人民利益及民族尊嚴,在歷次反侵略戰爭中,獻出寶貴生命和作出傑出貢獻的仁人志士。所以,嚴格來說,劉胡蘭不算民族英雄,可以算是人民英雄。
民族英雄是指維護國家領土、領海、領空主權完整,保障國家安全,維護人民利益及民族尊嚴,在歷次反侵略戰爭中,獻出寶貴生命和作出傑出貢獻的仁人志士。所以,嚴格來說,劉胡蘭不算民族英雄,可以算是人民英雄。
1、劉巴,字子初,荊州零陵郡烝陽縣(今湖南省衡陽縣、邵東縣一帶)人,三國時期有名的謀士;
2、年少知名,荊州牧劉表多次徵用推舉,劉巴均不應就。曹操征伐荊州,荊州士人多歸劉備,劉巴卻北上投靠曹操。後受曹操命令招降荊南三郡,不料先為劉備所得,劉巴不能覆命曹操,遂遠至交趾,又輾轉進入益州;
3、劉備平定益州後,劉巴歸附劉備,為左將軍西曹掾,後任尚書令,章武二年(公元222年)卒。劉巴博學多才,為劉備解決入蜀後的財政困難問題,又與諸葛亮等共制蜀漢的法律檔案《蜀科》。為人簡樸清高,退無私交,曹魏大臣陳群甚敬重之。所著錄於《劉令君集》。
2012十大語文差錯
近日,《咬文嚼字》雜誌公佈了2012年度的“十大語文差錯”,“酒駕”和“醉駕”分不清,女明星自稱“賤內”,“酵”(jiào)誤讀為xiào等入選,被幾億國人唸錯的“甄嬛”的“嬛”(huán)字(應讀xuān),因其日常實用性不高最終躲過了“十大”榜單。
對於語文差錯最應該在意的是媒體和公眾人物,因為兩者都具有傳播者的身份。尤其是公眾人物在媒體上毫不自知地讀錯某字的發音,很是令人臉紅。每每此時,總會有人說,明星就是這麼沒文化。
但再有文化的人也認不全《康熙字典》裡所有的字,所以《咬文嚼字》每年公佈的“十大語文差 錯”,重點不是批評某一特定人群,而是強調我們面對語文差錯時的態度。一些冷僻字讀錯、寫錯在所難免,但作為常識的一些語文讀法卻應該得到糾正,因為這考 量著我們是否尊重自己的母語。
在今年的“十大語文差錯”中,“酵”(jiào)誤讀為xiào,“囹圄”一詞被誤用為“囫圇”,“酒駕”和“醉駕”分不清,“零”和“〇”常被弄混,嚴格來說都處於常識範圍之內,稍加分辨或者多努力記憶幾次,均可以避免用錯。
至於女明星自稱“賤內”,則是對常識的無知。但《咬文嚼字》將其列入“十大”,也是很有意思 的事情,這從側面表明,娛樂明星對公眾的影響的確很大。只是,如同“甄嬛”一樣,“賤內”的日常實用性也不高,除非出於賣弄,沒多少人願意用這個早已被淘 汰的稱呼來形容別人或自己。《咬文嚼字》將其列入“十大”,恐怕更多還是出於這樣的考慮:作為明星平時轉點洋詞倒也罷了,傳播古代稱謂前最好先了解些傳統 文化。
《甄嬛傳》風靡全國,於是幾億人讀錯“嬛”字,這本應該是年度最大的語文差錯,但《咬文嚼 字》放過了它。日常實用性不高的理由也成立,但換個角度想,一個被幾億人讀錯的字真的還算是“錯”嗎?字的讀音會隨著時代變化而變化,比如發酵的酵,就是 1985年後才統一確定讀法的,如果2012年全民都把“嬛”讀錯,那不妨也一笑置之,不要刻意去糾正了。
透過《咬文嚼字》選出的“十大”看,這“十大”的來源十有七八來自文化娛樂事件,比如報道黃 巖島事件、莫言獲獎後的《天堂蒜薹之歌》、“爆頭哥”周克華,中日釣魚島爭端時的“兄弟鬩於牆”誤成“兄弟隙於牆”等。這“十大”很大程度上也是一年來人 們文化娛樂生活、時政熱點的小型盤點。
《咬文嚼字》走出專業領域介入到公共熱點中幫助大家發現語文差錯是好事,但要知道,這種糾錯行為因為面向的受眾群實在太龐大,根本不會起到明顯的作用,接下來幾十年,它們一樣還是會被讀錯用錯。
只舉辦婚禮沒領證算不算結婚 結婚多年卻沒領證在法律上算有關係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