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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交接和勞動關係解除怎麼處理

勞動交接和勞動關係解除怎麼處理

  勞動交接和勞動關係解除的處理是正式員工離職需要提前30天提交正式書面報告,30天后解除勞動關係,單位應支付相關薪水;試用期員工離職需要提前3天提交正式離職報告。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調解和勞動監察一樣嗎

  勞動調解和勞動監察是不一樣的,勞動調解是指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對勞動爭議進行調解的行為,而勞動監察是指勞動監察部門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的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十條: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到下列調解組織申請調解:

  (一)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

  (二)依法設立的基層人民調解組織;

  (三)在鄉鎮、街道設立的具有勞動爭議調解職能的組織。

  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由職工代表和企業代表組成。職工代表由工會成員擔任或者由全體職工推舉產生,企業代表由企業負責人指定。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主任由工會成員或者雙方推舉的人員擔任。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是什麼

  所謂的勞動保護就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的勞動安全保護和勞動衛生保護等兩個基本內容。而勞動條件是指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所必需的物質裝置條件,如有一定空間和陽光的廠房、通風和除塵裝置、安全和調溫裝置以及衛生設施等。

  《勞動法》第三條,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勞動者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勞動關係解除終止的區別是什麼

  勞動關係解除和終止的區別:兩者最本質的區別在於是否基於當事人的意思表示。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 ...

勞動關係解除備案需要什麼資料

  需要以下資料:   1、《失業人員登記表》   2、職工檔案   3、《勞動合同書》   4、《終止解除勞動合同報告書》   5、《招用人員登記表》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

勞動關係勞務關係的區別

  1、用工主體不同:勞務關係可以建立在自然人之間,而勞動關係一般建立在企業,個體戶,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與自然人之間。   2、勞方待遇不同:與勞動關係相比,勞務關係中勞動者不享受最低工資,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等待遇。   3、合同約定不同:在勞動關係中,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對合同期限,試用期,工作時間,社會保險 ...

勞動關係解除終止的區別是什麼

  勞動關係解除終止的區別是:   1、勞動合同解除與終止是否由當事人作出意思表示不同,勞動合同的解除是指勞動合同訂立後,尚未全部履行完之前,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由於某種情況的出現而提前結束勞動關係的行為;勞動合同的終止是指勞動合同在具備特定條件時不再具有法律約束力,自勞動合同終止時起,勞動合同就失去效力。    ...

企業改制後的勞動關係如何處理

  根據《民法通則》第44條第二款'企業法人分立、合併,它的權利和義務由變更後的法人享有和承擔的規定。   因此企業改制後的勞動關係根據《勞動法》第26條規定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

勞動關係解除代通知金會支付嗎

  勞動關係解除代通知金單位應當支付。   代通知金有兩種,第一種“代通知金”是終止勞動合同代通知金;第二種是在《勞動合同法》中的第40條規定的,是解除勞動合同代通知金。支付標準均為勞動者上月工資,並非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 ...

勞動關係解除證明有用嗎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是原單位開具的證明,一般用來給新單位看,勞動者可以以此證明在和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後當前沒有勞動關係存在。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是原單位和勞動者之間就解除勞動合同達成的協議,涉及勞動者同意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原單位支付多少經濟補償金等內容。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