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rch

企業改制後的勞動關係如何處理

企業改制後的勞動關係如何處理

  根據《民法通則》第44條第二款'企業法人分立、合併,它的權利和義務由變更後的法人享有和承擔的規定。

  因此企業改制後的勞動關係根據《勞動法》第26條規定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員工與掛靠企業是否有勞動關係

  員工與掛靠企業有勞動關係,根據《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與勞動者建立勞務關係。只要提供了勞動,用人單位用人單位發生了實際用工,就建立了勞動關係,不論勞動關係是否書面簽訂了勞動合同。同時勞動者與其他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只要不對本單位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就是合法的。

  根據《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該通知規定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係成立:

  (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

  (三)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企業登出後應收款如何處理

  企業登出應收應付款的處理是在企業登出登記之前,要與往來單位和個人核實債權債務。能夠及時清償的及時清償,暫時不能清償的明確清償方式和期限,最好把尚未實現的債權債務在清算時分配轉移到投資人名下,並與債權、債務人重新簽訂債權、債務轉移協議。

  【法律依據】

  根據《公司法》規定,登出公司依法依照步驟組織清算後,方能辦理登出登記,公告終止公司。


集體企業改制對職工如何安置

  集體企業改制以後,對職工的安置基本上是兩種情況:   一種是工齡買斷,一次性發放經濟補償金,解除勞動關係。   另一種就是繼續上班,原來集體企業中的職工成為新企業的正式工人,重新簽訂勞動合同,享受企業工齡和社會保險保障。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 ...

國有企業改制性質是什麼

  國有企業改制後的性質,國企改革前,原國有企業的國家所有的性質改制後變成了混合所有制企業,其股東由國資管理部門和其他非國有股東組成,一般為國有控股企業,其性質已不再是純國有企業,也不是純私有制企業。改制後,其主人是股東大會,股東大會行使最高權力。股東以持有股權數進行投票決定公司的重大事務。   【法律依據】 ...

企業沒辦勞動關係員工應該怎麼辦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

建築企業勞動關係是怎樣的

  建築工人確認勞動關係依據: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中第一條和第二條的規定,其中第一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係成立。   (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 ...

終止勞動關係能繼續領工資嗎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雙方依法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性付清勞動者工資。   【法律依據】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

企業返聘退休人員是否按勞動關係對待

  企業返聘退休人員應該按勞動關係對待,根據《勞動合同法》中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退休金的人員,雙方形成的用工關係應按僱傭關係處理”。因此企業招聘退休職工,雙方屬於勞動關係,同時雙方應簽訂勞務合同或者僱傭合同,如果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將不屬於勞動關係,不受《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工傷保險 ...

企業撤併的債權債務怎麼處理

  企業合併後的債權債務的處理方式如下:   根據《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條,公司合併時,合併各方的債權、債務,應當由合併後存續的公司或者新設的公司承繼。   《合同法》第九十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後合併的,由合併後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行使合同權利,履行合同義務。當事人訂立合同後分立的,除債權人和債務人另有約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