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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可以拿回應的工資嗎

勞動仲裁可以拿回應的工資嗎

  可以。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相關規定,當事人對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裁決書,應當依照規定的期限履行。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理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執行。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237條

  對依法設立的仲裁機構的裁決,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

勞動仲裁二審不服可以上訴嗎

  不可以再上訴了。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於勞動爭議案件等普通的民事案件,我國實行的是二審終審制,二審的判決或裁定屬於終審判決或裁定,自二審判決或裁定送達之日即生效,當事人不可以再上訴。如果當事人對二審法院所作的判決或裁定不服的,只可以向法院申請再審,或向檢察院申請抗訴。法律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員工申請勞動仲裁對公司有影響嗎

  公司被員工申請勞動仲裁只是解決勞動糾紛的一種法定方式,被申請,申請都是法定的權利與程式義務。被申請了也不會影響公司的證信力,並不能說明公司就有違法與不良行為,不會因此納入黑名單或受到什麼處理。最多是上級主管機關因為勞動糾紛過多,提示公司加強管理和公司的約束機制建設,構建和諧的勞資關係。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及《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勞動仲裁是解決公司與員工之間發生勞動爭議的合法途徑。該勞動仲裁裁決結果並不屬於行政處罰行為,勞動仲裁案件本身的客觀存在並不會影響公司的上市。


不籤勞動合同可任意剋扣工資

  不籤勞動合同也不可以任意剋扣工資。用人單位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除在規定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 ...

勞動仲裁能申請精神損失費

  勞動仲裁是不能申請精神損失費的。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在工作中發生糾紛時,往往會選擇透過法律手段維權。一些勞動者在申請勞動仲裁時,認為用人單位的行為給勞動者帶來了精神損失,因此會在仲裁申請中申請精神損失費。由於勞動仲裁的主要法律規定是《勞動合同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和勞動法律法規,上述法律對精神損失費沒有 ...

勞動仲裁一般單位願意調解

  勞動仲裁一般單位是否願意調解要看情況。如果雙方發生了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也可以不經過調解而直接申請仲裁。調解可以節約爭議成本,一般單位在考慮成本的情況下都會願意申請調解,勞動爭議調解也只有雙方同意的情況才可以進行。法律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十二條   當事人申請勞動爭議調解可以書面申 ...

勞動仲裁期間可以不上班

  勞動仲裁是指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當事人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居中公斷與裁決。在我國,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前置程式。按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提起勞動仲裁的一方應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除非當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當理由,否則超過法律規定的 ...

勞動仲裁可以不申請調解

  勞動仲裁可以不申請調解,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不申請調解,直接申請仲裁,因為仲裁法沒有規定仲裁前必須調解,沒有規定調解是仲裁的前置條件。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 ...

自離能到上月工資

  自離能拿到上月工資。不論何種方式離職單位都不能剋扣員工的工資,應當正常發放工資。當然如果員工擅自離職的行為給單位造成損失的,單位可以要求員工賠償損失。   【法律依據】   《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

未簽訂勞動合同自動離職有工資

  未簽訂勞動合同自動離職有工資。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之規定,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