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約定工資的勞動合同屬於有效合同,關於工資可以時候協商補充,或者透過勞動仲裁加以確定。
勞動法上的無效合同,是指所訂立的勞動合同不符合法定要件,不能發生當事人預期的法律後果的勞動合同。由此定義可知,一份勞動合同的有效與否關鍵看它是不是符合法律規定的有效的條件。一方面包括所訂立的合同必須遵守的條件,包括雙方當事人是不是符合簽訂合同的條件,意思表示是不是真實等;另一方面是指合同不能存在的情況,這在勞動法的第十八條有明確的規定:
(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勞動合同;
(二)採取期詐、威脅等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所以,只要是符合上面所說的要求,我們就有理由認為它合法有效,而對於其中沒有約定完全的條款,可以採取事後協商或者由仲裁機關,人民法院等有關機構根據相關規定予以確定。所以沒有約定工資的勞動合同依然是有效合同。
勞動合同上不寫工資待遇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該部分無效。但不影響其餘部分的效力,其餘部分仍然有效。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法》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並具備以下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二)工作內容;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四)勞動報酬;
(五)勞動紀律;
(六)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當事人可以協商約定其他內容。
如果雙方沒有特別約定且法律、行政法規沒有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話,合同蓋章即有效。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
第四十四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不籤勞動合同也不可以任意剋扣工資。用人單位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除在規定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 ...
沒有籤勞動合同是違法的,事實上,勞動者不需要提前告知單位就可以辭職,並且還可以要求用人單位補償。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 ...
沒有勞動合同的公司是違法的。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勞動合同中有約定違約金,能約定違約金的情形是:
1、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2、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商業秘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 ...
未簽訂勞動合同自動離職有工資。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之規定,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
拒絕籤勞動合同不可以不發工資,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支付雙倍工資,如果員工拒絕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也不可以不發工資。用人單位要履行辭退的義務,否則即使有證據證明是員工拒絕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仍然要支付雙倍工資。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 ...
判斷一個合同有效無效,主要是看合同內容是否完備,是否符合法律規定,它有沒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如果它的內容合法有效,且符合生效條件,它就是有效的。只要在簽名處簽字簽字或者蓋章,都是可以的。因此合同簽名在蓋章處,不影響合同的效力。它是有效的。
《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