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勞動法》第三十六條,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勞動法》第四十一條,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賠錢。工廠被宣告倒閉了,則該工廠應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之規定,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勞動合同終止。
第四十六條第六項之規定,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所以,若所在工廠被宣告倒閉了,則該工廠應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
《勞動法》規定的工作時間是每日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1、勞動法對工作時間規定
①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的工時制度。
②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
③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1日。
企業應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本法第三十六條 ...
勞動合同規定的工作時間是一天八個小時,用人單位不得無故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周工作40小時這一標準工時制度。有條件的企業應實行標準工時制度。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標準工時制度,且符合條件的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綜合工時制度。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法》第九十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延長 ...
勞動合同法裡沒有規定最低籤多長時間,一般簽訂一個月、兩個月的勞動合同都是可以的。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 ...
《勞動合同法》第12條的規定,勞動合同的期限分為下列三種:
1、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這種勞動合同的特點是,勞動關係只在合同有效期記憶體續,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告終止。
2、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這種勞 ...
喪葬假規定的時間是1~3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一條規定: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
拘留的時間是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規定是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法律依據】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24條,對犯罪嫌疑人 ...
《勞動合同法》關於加班的規定為第31條,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所謂加班就是指除法定或者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以外,正常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或者雙休日以及國家法定假期期間延長工作時間,稱為“加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