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勞動關係歸於消滅;
(2)勞動者已付出勞動的,用人單位應支付報酬;
(3)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
(4)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合同被確認無效以前的各項福利待遇。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八條規定,勞動合同被確認無效,勞動者已付出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勞動報酬的數額,參照本單位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無效勞動合同的法律後果如下:
(1)勞動關係歸於消滅。
(2)勞動者已付出勞動的,用人單位應支付報酬。
(3)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
(4)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合同被確認無效以前的各項福利待遇。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八條勞動合同無效後勞動報酬的支付,勞動合同被確認無效,勞動者已付出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勞動報酬的數額,參照本單位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續簽勞動合同是自願的,員工不續簽合同沒有什麼法律後果。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勞動合同期滿,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建築工程合同無效的法律後果根據我國《合同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後,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我國《合同法》第五十九條規定,當事人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 ...
無效合同自始無效,對於已經履行的,應當透過返還財產、賠償損失等方式使當事人的財產恢復到合同訂立前的狀態。合同被認定為無效後,過錯方應當向無過錯方承擔締約過失責任,即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存在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行為並給對方造成損失而應當承擔的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四十二條:當事人在訂 ...
《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合同各執一份,用人單位遺失的,可以尋求另外一方將雙方按照《勞動合同法》簽訂的勞動合同影印一份重新簽字或蓋章即可。
《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規定: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
合同無效的用人單位不需要支付雙倍工資。理由有如下二個方面:
1、從類似規定上來看
雖然我國勞動合同法對合同無效要不要支付雙倍工資沒有作出明確的規定,但可以依照勞動合同法第93條的規定,可以推理出無須支付雙倍工資
2、從法理上來看
未簽訂合同支付雙倍工資針對的是沒有履行法定義務簽訂書面合同而 ...
勞動合同無效的條件有:
根據《勞動法》第十八條規定,下列勞動合同無效:(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勞動合同;(二)採取欺詐、威脅等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無效的勞動合同,從訂立的時候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確認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如果不影響其餘部分的效力,其餘部分仍然有效。 ...
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條規定,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 ...
企業不及時與職工訂立合同的後果是每月支付2倍的工資,並且直接視為雙方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82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