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條款不清楚的,並不影響合同全部的效力。
如果雙方不能就合同約定不明的問題達成補充協議,當事人應及時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依法對合同約定不明的內容予以解釋、認定。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六十一條規定,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合同條款不清楚的,並不影響合同全部的效力。
如果雙方不能就合同約定不明的問題達成補充協議,當事人應及時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依法對合同約定不明的內容予以解釋、認定。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六十一條規定,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借款合同的主要條款有下列內容:
1、債務人和債權人的姓名等基本資訊。
2、借款種類、數量、幣種。
3、借款的用途。注意如果借款人用於非法的用途不得借出。
4、借款利息。注意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
5、還款期限。
6、還款方式。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197條,借款合同採用書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內容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根據《民法典》第八百四十五條的規定,技術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專案的名稱;標的的內容、範圍和要求;履行的計劃、地點和方式;技術資訊和資料的保密;技術成果的歸屬和收益的分配辦法;驗收標準和方法;名詞和術語的解釋等條款。
與履行合同有關的技術背景資料、可行性論證和技術評價報告、專案任務書和計劃書、技術標準、技術規範、原始設計和工藝檔案,以及其他技術文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可以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
技術合同涉及專利的,應當註明發明創造的名稱、專利申請人和專利權人、申請日期、申請號、專利號以及專利權的有效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