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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變更後還有效嗎

勞動合同變更後還有效嗎

  已經簽訂的勞動合同是可以因為法律規定的原因或者是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雙方的協商一致進行變更的,變更後的勞動合同繼續有效。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

  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租房合同到期後還有效嗎

  租房合同,又稱房屋租賃合同,是指住房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賃住房時簽訂的、用來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按照我國合同法規定,租賃合同到期後,原租賃合同時效,在沒有續簽合同的前提下,合同雙方繼續履行主要的合同內容的,視作簽訂了一個無期限的租賃合同,合同雙方的一方都可以無條件的在任何時間內解除合同,但應當賠償對另一方造成的損失。這類的損失是指直接損失、間接損失和可能造成的損失。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離婚分割財產復婚後還有效嗎

  離婚分割財產復婚後還有效,離婚又復婚,離婚時分割的財產屬於婚前財產。因為離婚使婚姻關係終止,復婚所組成的婚姻關係並不具有法律的延續性,是兩個行為,它們是各自獨立的兩個婚姻關係。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九條,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過期了有效

  1、一般來說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期限是業主大會成立並選聘新的物業公司簽訂合同時終止。   2、有期限的物業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在沒有成立業主大會時,物業公司可以與開發商續約。   3、如果前期物業公司沒有更換過,一直是前期的物業公司即是已經到期了,算是實事合同,物業公司提供了服務,在法律上是應該繳費的。 ...

合同撕了有效

  合同撕了是否還有效需要分情況分析:   1、雙方分別持有的合同都被撕毀,如未履行且一方拒不承認的,視為未簽署過生效合同;   2、雙方分別持有的合同都被撕毀,如果已經實際履行,視為事實合同關係,有效。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十條,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 ...

沒簽勞動合同競業協議有效

  沒簽勞動合同競業協議有效。   競業限制的人員限於用人單位的高階管理人員、高階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競業限制的範圍、地域、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   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高階管理人員、高階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 ...

租房合同丟了有效

  有效。當租賃合同丟失後,如果有收據可以說明租金的,則可以證明租賃關係。因此租房關係仍然合法有效。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212條,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合同法》第213條,租賃合同的內容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 ...

勞動合同空白只簽字有效

  勞動合同空白只簽字沒有效。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 ...

缺少必備條款勞動合同有效

  有效。勞動合同部分必備條款的缺失,不會影響勞動合同的整體效力,對缺失的部分,雙方可以協商增加,不能協商的,可按照有關法律規定執行。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17條規定,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 ...

合同解除補充協議有效

  主合同解除後,補充協議是否還有效,關鍵在於主合同與補充協議之間是否具有可分性。   如果主合同與補充協議之間相互獨立且可分,比如補充協議的內容是爭議解決的條款或違約責任的條款,那麼主合同被解除後,則不影響補充協議的效力,補充協議繼續有效。   如果補充協議是對主合同內容的補充,必須依附於主合同而不能獨立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