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勞動合同期限在3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試用期不能超過1個月。
2、勞動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不滿3年的,試用期不能超過2個月。
3、勞動合同期限在3年以上或無固定期限的,試用期不能超過6個月。
4、勞動合同期限不滿3個月、完成任務為期限的合同,不能約定試用期。
5、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合同僅約定試用期不成立,視為勞動合同期限。
6、超出法定試用期已履行的,以期滿工資標準支付賠償金。
7、試用期工資限制2個條件:不能低於本單位同崗位工資或合同約定工資的80%;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一條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第二十條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
根據我國《勞動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勞動法》第十九條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
《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對員工試用期都做了規定,其中勞動法規定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勞動合同法對試用期做了更明確的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
國家規定回民開齋節放假嗎
國家沒有規定回民開齋節放假,所以開齋節不屬於法定節假日。
但按照國家法律原則和民族政策,應尊重少數民族的傳統習俗。
從上述意義上講,“開齋節”屬於回族特有的傳統節日,各組織團體應該根據實際情況和當事人要求,予以適當安排。
勞動法規定回民開齋節有假嗎
沒有,根據 ...
勞動法規定未成年工是指年滿16週歲未滿18週歲的勞動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八條,國家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未成年工是指年滿十六週歲未滿十八週歲的勞動者。 ...
試用期有工資。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
未成年工是已滿16週歲未滿18週歲的勞動者。是勞動法的主體,享有勞動權利能力和勞動行為能力。需要注意的是部分行業雖然不完全限制使用未成年工,但是用人單位不得使用未成年工從事重體力勞動和對身體健康有害的勞動,如果未成年的健康受到影響,需要用人單位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 ...
加班是指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安排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以外工作。對於標準工時制的勞動者來說,凡是在法定工作時間之外的工作都應當算作加班。在這種情況下,雙休日出差是否算作加班,關鍵看勞動者當天是否提供了本職工作範圍內的勞動。
如果勞動者提供了勞動,根據《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