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勞動不僅是公民的義務也是公民的權力,讓勞動者勞動是維護公民的基本權利。其次,我國是按勞分配的社會,讓勞動者勞動是讓公民獲得合理合法收入的途徑,對於維護社會公平和穩定意義重大。我國有12億多人口,就業問題比任何一個國家都繁重,都複雜,都更緊迫。改革開放以來,為解決好就業問題,黨和政府採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就業和再就業工作取得顯著成績。但是也要看到,當前及今後一個較長時期內,我國就業形勢仍十分嚴峻。我國就業方面的主要矛盾,是勞動者充分就業的需求與勞動力總量過大、素質不相適應之間的矛盾。這將是一個長期存在的問題。當前,主要表現在勞動力供求總量矛盾和就業結構性矛盾同時並存,城鎮就業壓力加大和農村富餘勞動力向非農領域轉移速度加快同時出現,新成長勞動力和失業人員再就業問題相互交織。
1、年齡條件:《勞動法》規定,公民的最低就業年齡是16週歲,不滿16週歲不能就業,不能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動法律關係。我國法律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未滿16週歲的公民就業。對有可能危害未成年人健康、安全或道德的職業或工作《勞動法》規定勞動者的年齡不應低於18週歲。如《勞動法》禁止用人單位僱傭不滿18週歲的勞動者從事過重、有毒、有害的勞動或者危險作業。但在某些特殊的行業則不受此限制,該類特殊行業國家有明文規定。
2、勞動能力條件:由於勞動者進行勞動只能由勞動者親自進行,因此要求勞動者必須具有勞動能力。而且.對於一些特定的行業,勞動者的勞動能力還必須滿足該行業的特殊要求。在更廣泛的意義上,勞動者的勞動能力還應當包括勞動者必須具備的行為自由。因為有勞動能力的公民還需要具有行為自由,才能以自己的行為去參加勞動。所以,被依法剝奪人身自由的公民,不能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
勞動法規定勞動者就業:
1、勞動者有平等就業的權利。
2、勞動者有選擇職業的權利。
3、勞動者有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
4、勞動者有權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
5、勞動者享有休息的權利。
6、勞動者享有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了勞動者在勞動關係中的各項權利。
意義:
1、就業是民生之本,對整個社會生產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2、就業使得勞動力與生產資料相結合,生產出社會所需要的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
3、勞動者透過就業取得報酬,從而獲得生活來源,使社會勞動力能夠不斷再生產。
4、勞動者的就業,有利於其實現自身的社會價值,豐富精神生活,提高人的境界, ...
勞動者依法享有平等就業的選擇權利。是指具有勞動能力的公民,有獲得職業的權利,勞動是人們生活的第一個基本條件,是創造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的源泉。
勞動就業權是有勞動能力的公民獲得叄加社會勞動和切實保證按勞取酬的權利。公民的勞動就業權是公民享有其他各項權利的基礎。如果公民的勞動就業權不能實現,其他一切權利也 ...
1、勞動者可以享受平等就業的權利。只要有勞動能力的公民,就有享受平等就業的權利,用人單位對於符合招聘條件的應聘者,不能採用不公平的方式來區別對待。
2、勞動者可以自由選擇就業的權利。勞動者想要出售自己的體力或者是腦動力來獲取報酬,可以自由地選擇就業的權利,可以選址進入某一個行業或者是工作單位,任何人不 ...
1、高校的教育應根據時代的需求進行必要的變革。高校的發展變化給學校注入了新的活力,帶來更多發展的機遇,同時也加大了競爭的環境。畢業生作為高校的成果體現,成果的輸出情況就是高校畢業生的就業情況。就業狀況清晰的展現了高校教學的水平和管理措施,同時可以提升高校的知名度,促進生源質和量的提高,直接關係著高校以後的 ...
勞動者應樹立的就業觀念如下:
每個勞動者都要發揚艱苦奮鬥,自強不息的精神。同時也要具備創新精神和自主創業能力,發揮主管能動性。勞動者要樹立正確的就業觀念,靠自己的雙手開拓新的生活,展現平凡而偉大的社會主義勞動者的風采。樹立自主擇業觀。樹立競爭就業觀。樹立職業平等觀。樹立多種方式就業觀。 ...
1、就業是一個成人生存的前提和必要條件。
2、就業是一個人實現自我價值和人生價值的途徑。
3、就業是一個人強烈自尊心的強烈體現。
4、就業是一個人間接參與國家管理與國家建設的一種方式。
5、就業是一個人保持正常有序生活的合理方式和途徑。 ...
開設就業指導課程,引導學生轉變就業觀念,提高綜合素質,健康成長成才,幫助學生熟悉國家就業政策,瞭解社會職業資訊,掌握求職技巧,使其正確地實現自己的人生價值和社會價值。就業指導課的重要性分為以下:
1、就業指導有利於大學生的擇業。
2、就業指導有利於大學生就業心理的調整。
3、就業指導可以促進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