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能力鑑定標準是,根據《勞動能力鑑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規定了職工工傷致殘勞動能力鑑定原則和分級標準,適用於職工在職業活動中因工負傷和因職業病致殘程度的鑑定。
依據工傷致殘者於評定傷殘等級技術鑑定時的器官損傷、功能障礙及其對醫療與日常生活護理的依賴程度,適當考慮由於傷殘引起的社會心理因素影響,對傷殘程度進行綜合判定分級。
工傷後功能障礙的程度與器官缺損的部位及嚴重程度有關,職業病所致的器官功能障礙與疾病的嚴重程度相關。對功能障礙的判定,應以評定傷殘等級技術鑑定時的醫療檢查結果為依據,根據評殘物件逐個確定。
喪失勞動能力,是已經失去勞動的能力,無法從事勞動。勞動能力喪失程度主要以身體器官缺損或功能障礙程度作為判定依據。本標準中對功能障礙的判定,以醫療期滿或醫療終結時所作的醫學檢查結果為依據。
喪失勞動能力鑑定標準具體有:
1、各種中樞神經系統疾病或周圍神經肌肉疾病等,經治療後遺有下列情況之一者:
(1)單肢癱,肌力3級。
(2)兩肢或三肢癱,肌力4級。
(3)單手或單足全肌癱,肌力2級。
2、長期中度呼吸困難。
3、心功能長期在Ⅱ級。
4、中度肝功能損害。
5、各種疾病造瘻者。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1、職工非因工傷殘或因病申請勞動能力鑑定應符合以下條件:
(1)職工非因工傷殘或患病,經過治療後,傷病情處於相對穩定狀態,從時間上看,就是指醫療期滿或醫療已終結,一般至少在半年以上;
(2)有醫療機構提供的診斷證明、住院病歷影印件(院方蓋章)等資料;
(3)本人社會保險實際繳費年限超過15年。
2、病退勞動能力鑑定程式如下:
(1)個人申請,提供規定的申報材料;
(2)基層單位初審、公示;
(3)單位勞動和社會保障科或主管參保人員檔案和社保關係的單位審查填寫內容和相關資料,建立申請人鑑定檔案;
(4)師勞動能力鑑定機構受理經審查合格的申請人鑑定檔案。
1、職工非因工傷殘或因病申請勞動能力鑑定應符合以下條件:
(1)職工非因工傷殘或患病,經過治療後,傷病情處於相對穩定狀態,從時間上看,就是指醫療期滿或醫療已終結,一般至少在半年以上;
(2)有醫療機構提供的診斷證明、住院病歷影印件(院方蓋章)等資料;
(3)本人社會保險實際繳費年限超過15年。 ...
勞動能力鑑定收費的標準的計算是:
1、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需進行勞動能力鑑定的,省級每人次300元,市縣級每人次200元;
2、職工因工負傷醫療終結後需進行勞動能力鑑定的,省級每人次400元,市縣級每人次300元;
3、工傷爭議需進行勞動能力鑑定的,省級每人次500元,市級每人次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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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工傷勞動能力鑑定,收費標準由所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收取。
鑑定初次鑑定收費,一般在每人280元至600元每次之間,鑑定中需要進行檢查診斷的,在指定醫療機構,檢查診斷費用另計;省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再次鑑定收費,一般在每人350元至1200元每次之間。所在地職工 ...
勞動能力鑑定具體費用因地而異,普遍是300元左右。
勞動能力鑑定屬於行政行為,鑑定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法律依據】
勞動能力鑑定費一般是由單位承擔的,
《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規定:因工傷發生的傷害,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鑑定的單位和個人。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後,應當從其建 ...
1、別人口中所說的壞處可能是指今後找工作別的用人單位可能會嫌棄吧,我認為沒有壞處的,因為鑑定了您就可以得到您應有的補償。
2、如果勞動能力恢復了您可以再次鑑定,或者直接證明給用人單位您已經恢復了勞動能力。如果您指的是造假寫一份鑑定呢,我建議您打住,不得不義之財。 ...
工傷認定是勞動行政部門依據法律的授權對職工因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是否屬於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給予定性的行政確認行為。
勞動能力鑑定程式:
(一)對照《職工工傷與職工病致殘程度鑑定》看是否構成傷殘及等級程度及護理依賴等級;
(二)製作《勞動能力鑑定申請書》,並填寫《職工喪失勞動能力鑑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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