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關係解除後競業禁止期是多長
勞動關係解除後競業禁止期是多長
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競業禁止的期限不得超過兩年。
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原用人單位的高階管理人員、高階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競業限制的範圍、地域、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四條
競業限制的人員限於用人單位的高階管理人員、高階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競業限制的範圍、地域、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前款規定的人員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離職後競業禁止協議有什麼效力
離職後單位按約定支付了補償金的,競業限制協議仍然有約束力,但期限不得超過兩年。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24條,競業限制的人員限於用人單位的高階管理人員、高階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競業限制的範圍、地域、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前款規定的人員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勞動關係解除備案需要什麼資料
需要以下資料:
1、《失業人員登記表》
2、職工檔案
3、《勞動合同書》
4、《終止解除勞動合同報告書》
5、《招用人員登記表》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關係解除終止的區別是什麼
勞動關係解除終止的區別是:
1、勞動合同解除與終止是否由當事人作出意思表示不同,勞動合同的解除是指勞動合同訂立後,尚未全部履行完之前,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由於某種情況的出現而提前結束勞動關係的行為;勞動合同的終止是指勞動合同在具備特定條件時不再具有法律約束力,自勞動合同終止時起,勞動合同就失去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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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關係解除代通知金會支付嗎
勞動關係解除代通知金單位應當支付。
代通知金有兩種,第一種“代通知金”是終止勞動合同代通知金;第二種是在《勞動合同法》中的第40條規定的,是解除勞動合同代通知金。支付標準均為勞動者上月工資,並非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 ...
勞動關係解除證明有用嗎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是原單位開具的證明,一般用來給新單位看,勞動者可以以此證明在和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後當前沒有勞動關係存在。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是原單位和勞動者之間就解除勞動合同達成的協議,涉及勞動者同意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原單位支付多少經濟補償金等內容。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 ...
競業禁止法律規定是什麼
關於競業禁止《勞動合同法》有下列規定:
1、第23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 ...
都要簽訂競業禁止協議嗎
並不是每個勞動者都要簽訂競業禁止協議。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競業限制的人員限於用人單位的高階管理人員、高階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用人單位在競業限制期間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因此,競業限制義務可設定人群為高階管理人員、高階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人員,“其他負有 ...
勞動關係解除通知書作用有哪些
勞動關係解除通知書有以下作用:
1、到勞動局辦理失業證,必須提供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2、到社保局轉移手續,必須提供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及社保手冊;
3、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或者指定銀行辦理提取公積金手續,必須提供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4、入職新單位,也要提供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勞動合同法》 ...
勞動關係解除補償金的演算法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