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勞務合同約定了可以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形,那麼出現約定的情形後,勞務合同是可以提前解除的。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條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條件,但是根據其性質不得附條件的除外。附生效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條件成就時失效。
第一百五十九條附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當事人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止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已經成就;不正當地促成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不成就。
如果勞務合同約定了可以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形,那麼出現約定的情形後,勞務合同是可以提前解除的。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條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條件,但是根據其性質不得附條件的除外。附生效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條件成就時失效。
第一百五十九條附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當事人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止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已經成就;不正當地促成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不成就。
如果勞動者行為有《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的,那麼用人單位可以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如果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行為,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賠償。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有: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存在違約行為,解除合同造成損失的可以要求違約金和賠償金。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114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