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庇罪既遂的判刑標準是:
犯包庇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節嚴重,主要指窩藏、包庇多人的;多次實施窩藏、包庇行為的;窩藏、包庇罪行極其嚴重刑事犯罪分子的。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三百一十條規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包庇罪既遂的判刑標準是:
犯包庇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節嚴重,主要指窩藏、包庇多人的;多次實施窩藏、包庇行為的;窩藏、包庇罪行極其嚴重刑事犯罪分子的。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三百一十條規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搶劫罪既遂具體應分以下三種情形:
(1)劫取了財物,同時也侵犯了人身權利的,不論是致人重傷、死亡,還是致人輕傷或其他輕微傷害,均為犯罪既遂;
(2)未劫取財物,侵犯人身權利後果較輕的,即致人輕傷以下傷害的,當為未遂;
(3)未劫取財物,但侵犯人身權利後果嚴重的,即致人重傷、死亡的,則為搶劫既遂。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戶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1、行為犯。行為人只要實施了刑法規定的某種禁止的違法行為,即已構成既遂的犯罪。如危險駕駛罪,只要行為人在公共道路上實施了醉駕或飆車行為,即構成危險駕駛罪既遂。
2、結果犯。是行為人所實施的犯罪行為,必須發生了法定的結果,才構成既遂的犯罪。如故意殺人罪,行為人實施殺人行為,致使死亡結果發生,才能構成故意殺人罪既遂,否則只能構成故意殺人未遂罪。
3、危險犯。行為人在實施的犯罪行為,足以造成某種危害結果的特別危險狀態而構成既遂的犯罪。如破壞交通罪,行為人實施了破壞行為,危及不特定人的安全,即構成既遂。
法律依據:《刑法》第十三條:一切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國家、顛覆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破壞社會秩序和經濟秩序,侵犯國有財產或者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
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以及其他危害社會的行為,依照法律應當受刑罰處罰的,都是犯罪,但是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