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司法實踐中是以“插入”為認定標準的,即男子的生殖器插入到女子的體內為犯罪既遂。至於是否射精與既遂未遂無關。
但是有一個特例,若受害者為幼女時,既遂標準與受害者為年滿14週歲以上的女性不一樣。當受害者為幼女時,只要行為人的生殖器與幼女生殖器表皮接觸,即視為強姦既遂,故強姦幼女既遂採取的是接觸說。這一方面是考慮到幼女年齡小,缺乏性生活的適應能力,行為人難以實際插入;另一方面主要是為了強調對幼女人身權利的特殊保護,強調對強姦幼女這種性質惡劣的犯罪的打擊。
我國司法實踐中是以“插入”為認定標準的,即男子的生殖器插入到女子的體內為犯罪既遂。至於是否射精與既遂未遂無關。
但是有一個特例,若受害者為幼女時,既遂標準與受害者為年滿14週歲以上的女性不一樣。當受害者為幼女時,只要行為人的生殖器與幼女生殖器表皮接觸,即視為強姦既遂,故強姦幼女既遂採取的是接觸說。這一方面是考慮到幼女年齡小,缺乏性生活的適應能力,行為人難以實際插入;另一方面主要是為了強調對幼女人身權利的特殊保護,強調對強姦幼女這種性質惡劣的犯罪的打擊。
盜竊罪的既遂標準應以財物的所有人或保管人是否喪失對財物的佔有權即控制為標準,凡是盜竊行為已使財物所有人或保管人實際喪失了對財物的控制的,即為盜竊既遂;而財物尚未脫離所有人或保管人的控制的,為盜竊未遂。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非法佔有財物的犯罪結果是否發生,是搶奪罪既遂與未遂的區分的標準。行為上實施搶奪行為獲得了公私財物或者能夠支配該項財物即構成搶奪罪既遂的標準。
【法律依據】
《刑法》第267條,搶奪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搶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攜帶凶器搶奪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