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效平衡問題是指利用等效平衡,來進行的有關判斷和計算 問題,即利用與某一平衡狀態等效的過渡平衡狀態,進行有關問題的分析、判斷,或利用相似平衡的相似原理進行有關量的計算。所以等效平衡也是一種思維分析方式和解題方法。這種方法往往用在相似平衡的計算中。
原理:
在相同條件下,同一可逆反應體系,不管從正反應開始,還是從逆反應開始都可以建立同一平衡狀態,也就是等效平衡,還可以從中間狀態開始,平衡時各物質的濃度對應相等。由於化學平衡狀態與條件有關,而與建立平衡的途徑無關因而,同一可逆反應
等效平衡問題是指利用等效平衡,來進行的有關判斷和計算 問題,即利用與某一平衡狀態等效的過渡平衡狀態,進行有關問題的分析、判斷,或利用相似平衡的相似原理進行有關量的計算。所以等效平衡也是一種思維分析方式和解題方法。這種方法往往用在相似平衡的計算中。
原理:
在相同條件下,同一可逆反應體系,不管從正反應開始,還是從逆反應開始都可以建立同一平衡狀態,也就是等效平衡,還可以從中間狀態開始,平衡時各物質的濃度對應相等。由於化學平衡狀態與條件有關,而與建立平衡的途徑無關因而,同一可逆反應
化學上的等效平衡:指在一定條件下,初始加入量不同,但是達到平衡時各組成百分含量相同的兩個或多個平衡。根據反應條件及反應方程式中氣體計量數之和的關係,等效平衡可分為三種情況:
1、恆溫恆容時,氣體計量數之和不等。如果平衡時是等效的,則必須完全等效,即初始加入量透過轉化後完全一樣,平衡才等效。
2、恆溫恆容時,氣體計量數之和相等。如果平衡是等效的,則為比例等效,即初始加入量成等比例關係。
3、恆溫恆壓時,無論氣體計量數之和是否相等,都是“比例等效”。
化學平衡中“果不抵因”指的是勒夏特列原理:在一個已經達到平衡的反應中,如果改變影響平衡的條件之一,如:溫度、壓強,參加反應的化學物質的濃度等,平衡將向著能夠減弱這種改變的方向移動。注意是“減弱”而不是“消除”,對於外界因素使體系反應條件發生變化,這就是“因”,平衡移動對體系影響,這是“果”。平衡移動對體系的影響不能消除外界因素令體系反應條件改變引起的體系變化,只能減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