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0年中英、中法簽訂《北京條約》,主要內容:
1、清政府承認《天津條約》有效;
2、增開天津為商埠;
3、割讓九龍司地方一區給英國;
4、准許英、法招募華工出國;
5、對英、法兩國賠款各增至 800 萬兩白銀。
1860年中英、中法簽訂《北京條約》,主要內容:
1、清政府承認《天津條約》有效;
2、增開天津為商埠;
3、割讓九龍司地方一區給英國;
4、准許英、法招募華工出國;
5、對英、法兩國賠款各增至 800 萬兩白銀。
1、開天津為商埠,割讓九龍司地方一區給英國,承認天津條約並賠款增至800萬兩等。中法北京條約主要內容是開放大連為商埠,歸還從前沒收的天主教財產,批准中法天津條約並賠款增為800萬兩等。中俄北京條約主要內容是,承認璦琿條約的有效性,開放張家口、庫倫、喀什噶爾為商埠,並設立領事館等。”
2、清朝確認中英《天津條約》有效性;清朝割讓廣東新安縣(今香港界限街以南)的九龍半島給英國;清朝增開天津為商埠;增加中英《天津條約》的賠款至800萬兩;允許西方傳教士到中國租買土地及興建教堂;容許外國商人招聘漢人出洋工作,充當廉價勞工(苦力);
3、《北京條約》,包括《中英北京條約》、《中法北京條約》、《中俄北京條約》,是1860年清朝政府於第二次鴉片戰爭後在北京分別與英國、法國、俄國簽訂的不平等條約。
4、根據1985年《中英聯合宣告》,英國政府已於1997年7月1日零時將香港地區(包含香港島,九龍半島及新界)交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中國政府於同日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
1、中英北京條約的主要內容是開天津為商埠,割讓九龍司地方一區給英國,承認天津條約並賠款增至800萬兩等。中法北京條約主要內容是開放大連為商埠,歸還從前沒收的天主教財產,批准中法天津條約並賠款增為800萬兩等。中俄北京條約主要內容是,承認璦琿條約的有效性,開放張家口、庫倫、喀什噶爾為商埠,並設立領事館等。
2、《北京條約》,包括《中英北京條約》、《中法北京條約》、《中俄北京條約》,是1860年清朝政府於第二次鴉片戰爭後在北京分別與不列顛(英)帝國、法國、俄羅斯帝國(沙俄)簽訂的不平等條約。清政府委任欽差大臣奕?作為談判及簽約代表。簽約地點在北京禮部衙門,今天安門廣場東南角。另外,1887年與葡萄牙籤定的《中葡和好通商條約》亦稱《中葡北京條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