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取得主要方式包括:勞動生產、收益、孳息、添附、無主財產、拾得無主物、失散的飼養動物、先佔、善意取得、沒收、徵收、稅收。按照規定,無處分權人將不動產或者動產轉讓給受讓人的,所有權人有權追回。
《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三條:用益物權人對他人所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佔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
原始取得指因一定的法律事實,財產所有權第一次產生或者不以原所有人的所有權和意志為根據,而直接取得所有權。
原始取得主要形式包括:勞動生產、收益、孳息、添附、無主財產、拾得無主物、失散的飼養動物、先佔、善意取得、沒收、徵收、稅收。
【法律依據】
《物權法》第一百零六條規定,無處分權人將不動產或者動產轉讓給受讓人的,所有權人有權追回;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讓人取得該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所有權:(一)受讓人受讓該不動產或者動產時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價格轉讓;(三)轉讓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已經登記,不需要登記的已經交付給受讓人。受讓人依照前款規定取得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所有權的,原所有權人有權向無處分權人請求賠償損失。當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權的,參照前兩款規定。
土地使用權的取得方式有:
1、出讓,出讓方式主要是招標、拍賣、掛牌、協議;
2、劃撥,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沒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3、轉讓,轉讓方式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等。
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19條,國家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權的,應根據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的實際年限和開發土地的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補償。
善意取得屬於原始取得,無權處分人將其財物轉讓給第三人,如受讓人在取得該財物時系出於善意,則受讓人取得該物的所有權,原權利人喪失所有權。
《物權法》第一百零六條規定,善意取得應當具備下列成立條件:
1、標的物須為動產或者不動產
2、讓與人對處分的動產或不動產無處分權
3、受讓人受讓財產時須為 ...
原始取得和繼受取得的不同有:
一、物權的取得不同
1、原始取得是指不以他人的權利及意思為依據,而是依據法律直接取得物權。
2、繼受取得是指以他人的權利及意思為依據取得物權。
二、包含內容不同
1、原始取得:勞動生產、收益、添附。
2、繼受取得:移轉的繼受取得,創設的繼受取得,特定繼 ...
國有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有:
(一)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
(二)國有土地租賃;
(三)國有土地使用權作價出資或者入股。
【法律依據】
《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九條國有土地有償使用的方式包括:
(一)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
(二)國有土地租賃;
(三)國有土地使用權作價出資或 ...
1、土地使用權的劃撥。土地使用權的劃撥,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交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後將土地交付給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為。
2、土地使用權的出讓。土地使用權的出讓,是指國家將國有土地使用權在一定期限內出讓土地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行為。 ...
1、將“拾得遺失物”列入原始取得是指“超過招領公告期,沒有人來認領,此時遺失物屬於國家所有”,這一規定是“原始取得”。
2、原始取得也稱直接取得,是指商標權人取得商標權是最初發生的,不是依據他人已存在的權利。因為關於“拾得遺失物”的處理方式依據的是法律的直接規定,而不是依據原權利人的意志,所以屬於“原 ...
商標權的取得,是指特定的人對其商標依法申請並經商標局核准註冊,即為取得商標權。商標權的取得即商標權法律關係產生。作為無形財產權和有形財產權一樣,其取得方式依其來源的不同,可分為原始取得和傳來取得。這兩種取得方式的主要區別在於商標權的取得是否以原商標所有人的商標權及其意志為依據,如下:
1、原始取得,又 ...
(1)註冊取得制度。註冊取得,也叫登記取得,是指以登記註冊作為取得著作權的條件,作品只有登記註冊後方能產生著作權,著作權註冊取得的原則,又稱為“有手續主義”。
(2)自動取得制度。著作權自動取得,是指當作品創作完成時,作者因進行了創作而自動取得作品的著作權,不再需要履行其他任何手續。這種獲得著作權的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