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祭祀三牲有大小之分,大三牲指羊、豬和牛,小三牲指雞、鴨、魚。
祭祀是華夏禮典的一部分,是儒家禮儀中主要部分,禮有五經,莫重於祭,是以事神致福。祭祀物件分為三類:天神、地只、人神。天神稱祀,地只稱祭,宗廟稱享。
古代祭祀三牲有大小之分,大三牲指羊、豬和牛,小三牲指雞、鴨、魚。
祭祀是華夏禮典的一部分,是儒家禮儀中主要部分,禮有五經,莫重於祭,是以事神致福。祭祀物件分為三類:天神、地只、人神。天神稱祀,地只稱祭,宗廟稱享。
1、獻食,食物民以食為天,最初的祭祀以獻食為主要手段。《禮記·禮運》稱:“夫禮之初,始諸飲食。其燔黍捭豚,汙尊而抱飲,蕢桴而土鼓,猶可以致其敬於鬼神”。意思是說,祭禮起源於向神靈奉獻食物,只要燔燒黍稷並用豬肉供神享食,鑿地為穴當作水壺而用手捧水獻神,敲擊土鼓作樂,就能夠把人們的祈願與敬意傳達給鬼神。研究文字的起源也會發現,表示“祭祀”的字多與飲食有關。在諸多食物中,又以肉食為最。古代用於祭祀的肉食動物叫“犧牲”,指馬、牛、羊、雞、犬、豕等牲畜,後世稱“六畜”。六畜中最常用的是牛羊豕三牲。魚兔野味也用於祭祀,但不屬“犧牲”之列。
2、玉帛,神講究衣著飾物,祭品中少不了玉帛。《左傳》載:“犧牲玉帛,弗敢加也。”《墨子·尚同》雲:“其事鬼神也,圭璧幣帛,不敢不中度量。”玉帛包括各種玉製禮器和皮帛,這是食物之外最常用的祭祀手段,玉在祭祀中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周禮》裡有記載以玉做六器以禮天地四方之說!!玉是貴族佩帶的寶物。在缺少金銀飾品的古代,玉是十分名貴的。佩玉,成為貴族特有的標誌,在漢代有君子玉不去身之說,有用玉作符節、印信,十分貴重。玉的禮儀制度在這時候空前發展!人們把玉視為美好的代名詞,連想象中天神的居處也稱為玉臺。帛,是絲織物的總稱,是貴族用於禦寒蔽體的生活資料。古代普通人僅能以葛麻為衣,《左傳》記述的衛文公也不過以帛作冠,帛在古代是極為珍貴的。正因為玉帛的稀罕與貴重,古人祭祀時以玉帛為祭品。
3、用人,人以人做祭品祭獻神靈,古書稱“用人”,後世稱“人祭”。人祭,不僅在原始宗教中有過,而且在往後發展階段的宗教中也有過,這是宗教史上最黑暗的一頁。人祭起源於原始社會的部落戰爭。那時生產力水平低下,人的價值不能體現。戰爭中的俘虜,女性可以供人玩弄,兒童可能被收養入族,而成年男子都被殺祭神靈。人做為祭品的另一現象是為男神提供美女。人祭中還有以童男童女祭神靈的現象。以童年人體作祭品,一是由於童體肉嫩,二是基於神仙喜歡兒童,兒童天真無邪,純潔無瑕,這正與仙家凌空御風、長生不老的追求相關聯。
4、用血,是一種特殊的祭品。古人相信,血是有靈魂的,血能維持人或動物的生命,一旦失血,就意味著受傷甚至於死亡,好像血有一種神奇的力量。作祭品的血有人血,也有牲血。佤族有獵人頭作祭品的習俗,獵頭的血跡就有神秘的意義,獵頭血摻以灰燼和谷種播進地裡,認為這樣能促進穀物的生長。錫伯族祭祀地神時,就把殺豬後的豬血灑在地裡。一些彝族人祭地時,以雞毛醮血沾在象徵土地神的樹枝上。
古代祭祀用的肉是牛肉、豬肉、羊肉。
1、三牲:一種是指古代用於祭祀的牛、羊、豬,後來也稱雞、魚、豬為三牲。另一種是指夏、商、週三代所用犧牲的總稱。
2、古代帝王祭祀社稷時,牛、羊、豕三牲為“太牢”。古代祭祀所用犧牲,行祭前需先飼養於牢,故這類犧牲稱為牢,又根據犧牲搭配的種類不同而有太牢、少牢之分。少牢只有羊、豕,沒有牛。由於祭祀者和祭祀物件不同,所用犧牲的規格也有所區別:天子祭祀社稷用太牢,諸侯祭祀用少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