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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進行勞動仲裁的情形有哪些

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情形有哪些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用人單位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有: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違背用人單位真實意願的情形致無效;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違反勞動合同情形有哪些

  違反勞動合同可分為兩種情況:

  (一)違反已經履行的勞動合同。這時勞動關係已建立,違反勞動合同約定,就要按照本法的規定承擔違法責任。

  (二)違反已生效但尚未履行的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勞動仲裁費用有哪些

  勞動仲裁費用根據《勞動合同鑑證和勞動爭議仲裁收費管理辦法》第二條:勞動爭議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向勞動仲裁機構繳納仲裁費。仲裁費包括受理費和處理費。

  第三條:勞動爭議案件受理費收費標準:3人以下的,每件20元;4至9人的,每件30元;10人以上的集體勞動爭議案件,每件50元。

  第四條:勞動爭議案件處理費收費標準:

  (一)沒有爭議金額的案件,每件300元。

  (二)有爭議金額的案件,按下列標準累加收費:

  1、爭議金額在1萬元以內(含1萬元)的案件,每件500元;

  2、爭議金額超過1萬元至5萬元(含5萬元)的部分,按3%收費;

  3、爭議金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含10萬元)的部分,按2%收費;

  4、爭議金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1%收費。

  第五條:勞動爭議案件的爭議金額以申訴人請求的數額為準;請求的數額與實際爭議金額不一致的,以實際爭議金額為準。


違法解除勞動關係情形哪些

  違法解除勞動關係的情形: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   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

勞動仲裁申請書哪些注意事項

  寫勞動仲裁申請書注意寫清下列事項:   申請人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住所。   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電話。   委託代理人姓名,工作單位,性別,年齡,職務,電話。   被申請人及法定代表人和委託代理人的基本資訊同申請人的一致。   仲裁請求:被申請人因其違約行為賠償損失及負擔仲裁費用。    ...

勞動仲裁手續哪些

  首先,當事人申請是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處理勞動爭議案件的先決條件和必經程式,仲裁委員會處理勞動爭議案件必須有當事人的申請;其次,仲裁委對材料進行審查,決定立案的,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內通知申訴人,將申訴書副本送達被申訴人,並告知其在15日內提交答辯書和證據;之後裁庭成員應當根據調查的事實,擬定對勞動糾紛的處理 ...

可以進行勞動仲裁情形哪些

  可以進行勞動仲裁的情形有:   1、因用人單位開除、除名、辭退勞動者及勞動者辭職、自動離職發生的爭議;   2、因執行國家有關工資、獎金、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的規定發生的爭議;   3、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包括因執行、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4、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沒有訂立書 ...

勞動仲裁時效中斷的情形哪些

  勞動仲裁時效中斷的情形有:(一)一方當事人透過協商、申請調解等方式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的;(二)一方當事人透過向有關部門投訴,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或者申請支付令等方式請求權利救濟的;(三)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的。《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 ...

勞動合同順延期限的情形哪些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五條,勞動合同期滿,有本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條第二項規定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第四十二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 ...

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定情形哪些

  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定情形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 ...